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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首宗污染环境案一审宣判
发布日期:2015-07-14点击率:1153

  2013年7月,恩平市发生了首宗环境污染案件,一男子多次从佛山市南海区、广州市番禺区等地运输皮革废料到上恩平市沙湖镇一石塘,造成地表水个别指标超标达90倍,损失高达645万余元。

  近日,恩平市人民法院对该市首宗污染环境案作出一审宣判,三被告人污染环境罪罪名成立,一名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另外两名被告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并追缴三被告人非法所得人民币共计13万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损失542.08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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