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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晚报讯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市二中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虽然法院受理的环保案呈上升趋势,但市民还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为主,起诉打官司的才0.01%。目前市二中院辖区已建立环保专家陪审员制度,对环保违法行为发出禁止令等举措,并积极推动环保公益诉讼案。
市二中院民一庭庭长江善进在发布会上表示,自2012年以来,辖区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案件456件,一审受案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各类环境案件的类型都相对集中:刑事案件中,破坏森林资源的环境犯罪比重较大,猎捕、杀害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涉动物类犯罪案件次之;非诉行政审查案件主要以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案件为主;民事案件主要涉及水资源和土壤污染侵权。
根据统计,2012年环境行政机关受理投诉12000件,一审受理环境案件89件,约占0.007%;2013年环境行政机关受理投诉14000件,一审受理环境案件150件,约占0.01%。原因在于市民还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为主,多是依靠职能部门查处。
为及时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市二中院指导万州区法院对环境保护禁止令制度进一步进行完善,出台《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关于三峡库区试行环境保护禁止令的意见》,明确环境污染行为持续存在,生态环境可能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对周边公民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造成较大影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给其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损失等四种情形行政机关可申请环境保护禁止令,使得环境保护禁止令制度更加规范。
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见习记者 董妮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