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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出台意见 涉企检查推行渐进式执法
本报讯 3月18日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该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采取5方面15项措施,推行“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告诫说理—行政处罚—监督整改”渐进式执法,强化“事前积极预防、事中审慎考量、事后引导整改”全过程执法服务,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其中提出,要大力推行非现场、无感式执法。通过加强数智化平台建设,积极运用大数据、大模型AI、物联网感知等技术手段,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进行非现场检查,精准筛选问题线索,精准确定对象范围,减少入企执法检查频次,提高检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实现由“人防为主”向“技防优先”转变。
宽严相济、审慎包容执法,成为生态环境执法检查的基本要求。其中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守法模范企业经过筛选程序,列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采取减少、免除现场检查等正向激励举措。对弄虚作假、偷排偷放、无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放、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未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停限产措施等方面的严重违法问题依法严惩,对发现重大环境问题的企业提高日常监管频次。全面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制度,审慎采取吊扣许可证件,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对轻微违法企业依法不予处罚,给予适度容错空间。对当事人确有困难的,依法依规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任晓明)太原日报 来源: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