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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南四湖专案指导性案例
发布日期:2024-11-14点击率:28

  中国日报济宁11月13日电(记者 崔佳)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美丽的微山湖畔召开“以检察公益诉讼服务保障跨区划流域生态治理”新闻发布会,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的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下称“南四湖专案”)作为第五十四批指导性案例正式发布。这也是继最高检督促整治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之后,第二次采取“一批次一案例”的形式在办案现场发布指导性案例。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出席发布会,并通报了南四湖专案有关情况。

  南四湖地处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交界处,是我国北方最大的淡水湖,也是京杭大运河航运交通要道、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干线和重要调蓄水库。十多年来,地方党委政府一直致力于治污,但因为多重污染交织,跨行政区划治理不统一,边治理边污染的局面没能得到根本性扭转。经生态环境部建议,2021年4月,最高检决定基于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事实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并成立由四级检察机关组成的一体化办案团队。

  历时1年零11天,相关四级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5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件。通过督促各地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多重污染在根源上基本得到控制,再现绿水青山美丽画卷。近年来,最高检又积极推动南四湖区域开展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南四湖被文化和旅游部评为“5A”级景区。

  张雪樵介绍,该案的指导意义在于,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可以依法实行一体办案、综合履职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对河流、湖泊等流域面积广大、情况复杂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整合办案力量,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为办案提供技术支持;通过办案推动全流域行政执法标准有效统一,并将检察公益诉讼融入法治监督体系,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贯通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南四湖专案对如何处理好与生态环境部门等行政机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关系作了有益探索;对于办理案件中涉及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或者问题整改阻力大等情形,检察机关可以组织公开听证,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进行全案听证;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建议或者支持地方政府开展诉源治理,建立健全区域一体化发展,推动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发布会指出,南四湖专案的成功办理标志着检察机关通过一体化履职、组团式办案模式、异地管辖立案、公开听证等机制创新,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破解跨区划流域生态治理难题的“中国方案”,树立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作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的自主法治知识体系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发布会上,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徐向春、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程绪水、江苏省徐州市副市长钟卫华、山东省微山县县长郭鑫、安徽省砀山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海龙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