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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纪违法问题案例
发布日期:2022-06-22点击率:549

  云溪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纪违法问题案例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坚决遏制我区村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决策部署,今年4月,区纪委监委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为不断强化警示震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党员、公职人员依法履职,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以纪律红线警示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现将3起案例通报如下:

  区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范小辉履职不力、授意他人提供虚假材料问题和云溪自然资源所所长赵晟嘉提供虚假材料问题。范小辉违反政治纪律,2022年2月,在将村民建房审批相关材料移送区纪委监委过程中,授意赵晟嘉提供村民建房虚假审批材料。同时,范小辉还违反工作纪律,未正确履行职责,对村民违法建房问题巡查、监管不力,造成长岭街道和平村瞿某违法占用耕地建房。2022年5月16日,范小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警告处分。

  云溪自然资源所所长赵晟嘉在担任长岭国土资源中心所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弄虚作假,2022年2月,在范小辉授意下更改村民建房审批材料并将其作为问题线索附件向区纪委监委移送。2022年5月16日,赵晟嘉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云溪街道党工委委员李文辉、长岭街道应急办主任曾良其、长岭街道政务办主任丁毅履职不力问题。时任长岭街道禁违拆违治违办主任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曾良其、时任长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丁毅,违反工作纪律,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2019年10月至2021年6月长岭街道和平村瞿某等7户村民陆续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曾良其和丁毅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云溪街道党工委委员李文辉在担任长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期间,作为禁违拆违治违办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分管领导,对上述长岭街道和平村瞿某等7户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2年5月16日,李文辉、曾良其、丁毅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岭街道和平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瞿奇志违法占用耕地违规建房问题。瞿奇志担任和平村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期间,在未履行建房审批手续的情况下,2019年10月,以其弟及其妻子江某的名义违法占用耕地违规建设住房和经营性餐馆,其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2022年5月16日,瞿奇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案件审查调查中还发现,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在以上农村村民违法占用耕地违规建房中,存在职责职权界定不清,工作相互推诿扯皮,日常巡查、监管不力等问题,对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通报批评。

  来源:岳阳晚报全媒体据掌上云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