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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项措施”抓实生态环保督察整改
发布日期:2022-06-13点击率:505

  本报讯 《湖北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近日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湖北将于今年9月30日前报送督察整改情况。

  据悉,此轮督察整改全省共有66项整改任务,其中,针对2022年9月底前须完成的22项整改任务已建立超常规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即采取每周盯办、每月调度、双月交账“三项措施”抓实整改。

  实行每周盯办。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和省生态环境厅派驻区域生态环境监察办公室,每周重点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中,需在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的22项任务、由省领导领衔督办的7项任务、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8项未达序时进度的任务进行跟踪盯办。重要事项协调邀请省纪委监委、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共同开展盯办,结合省领导领衔督办项目调研活动开展盯办。

  开展每月调度。工作专班每月主要对中央及省督察整改清单化调度报告、全口径中央及省督察整改任务清单中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中央及省督察期间交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线上填报调度,并针对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推进情况调度结果、盯办情况编发工作简报等,及时向相关单位报送。

  实施双月交账。工作专班每双月组织一次全省整改任务交账会,会上通报全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进展情况,摆问题,讲措施,提要求;选取整改进度迟缓、整改力度不大或整改任务无法按期完成的地方和有关部门单位责任领导作表态发言,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督促地方如期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推动整改问题解决。 郑国安 熊争妍

  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