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律师
成功案例
凯诺公告
两个月获得满意拆迁补偿,山东当...
针对同行律所冒用我律所名称进行...
【胜诉公告】七年维权路,一朝正...
【胜诉公告】海南某村委会复议县...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海南某...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团队介入海...
凯诺征地律师团队近期办案行程
凯诺律师事务所2025年春节假放通知
凯诺律师事务所2025年元旦放假通知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云浮某...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东旭国际A座北楼615
电话:010-53359288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电话:010-53359288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黑龙江、内蒙古两省深化跨域生态保护司法合作
央广网哈尔滨6月3日消息(记者马俊玮 实习生孙晓莉)6月2日,黑龙江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黑龙江高院与内蒙古高院联合会签《东北边疆两省(区)林草、湿地、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相关情况,并确立了深化跨域生态保护司法合作。
新闻发布会现场。黑龙江高院 供图
内蒙古和黑龙江是国家北方生态屏障,具有丰富的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湿地面积分别居我国第三位和第四位,生态环境资源优势明显,加强两省(区)林草、湿地、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意义重大。
《协议》明确了以两省(区)毗连相通的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联动司法保护为纽带,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建立更加完备、更加便捷、更加高效的区域司法协作发展机制,不断提升两省(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整体水平,形成协同共治的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服务保障东北边疆生态环境安全。确定了协作组织机构,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轮值制度。
《协议》还建立了常态化司法协作机制、要案会商机制、交流研讨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修复协作机制、融媒体联动宣传机制、队伍共建机制,全流程、广角度、多层次搭建联动平台,推动司法保护从单一分散、临时随机,向系统整体、常态规范转变,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为东北边疆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
来源:央广网
- 上一篇: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当地发展
- 下一篇:自然资源部通报57个耕地保护典型案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