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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甘肃不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力度
发布日期:2020-09-09点击率:669

  甘肃面积在全国排名第七,共45.44万平方公里,是我国夜深动物资源较为丰富的省份之一。这里常年居住着650多种野生动物,其中有90多种属于国家保护的稀有珍贵动物,大熊猫、金丝猴、麝、猞猁等世界珍贵动物都又在甘肃分布。作为大自然留给人类的宝贵财富,甘肃近年来一直多措并举致力于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是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平衡,在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工作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

  据悉,在2019年至今的一年间,全省法院共受理涉野生动物保护刑事案件72件,审结70件。通过依法维护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秩序,有效提升了社会公众对野生动物及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有力推动了生物多样性保护。2019年6月4日,省法院与甘肃政法学院合作共建“环境司法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揭牌,举办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6?5”世界环境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此外,为不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工作机制,省法院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甘肃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要求全省法院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大对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对重点区域加强调研,及时转化调研成果。聚焦甘肃祁连山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制定《关于加强甘肃祁连山保护区生态环境审判工作为构建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要求依法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健康发展,依法保护雪豹、白唇鹿、马麝等祁连山保护区特有濒危野生动物。聚焦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环境保护,制定《关于为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保护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要求依法审理各类动物植物资源保护案件,提高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加强对动植物栖息地生态环境的保护,依法保护雪豹、藏野驴、藏原羚、黑颈鹤、极边扁咽齿鱼等黄河上游特有濒危野生动物的生息繁衍,严厉惩处非法捕猎珍贵野生动物及野生动物制品非法交易行为,坚持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依法追究生物资源破坏者的刑事、民事、行政责任。

  地处中国西北部的黄河上游地带的甘肃省甚至生态资源保护对于经济可持续发展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因此也格外重视“绿水清山”工程的建设:着力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不断完善地区生态链完整,持续黄河上游地带生态环境,加强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维护野生动物栖息地管理秩序,促进国家生态安全及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

  为此,在近几年,甘肃省全省法院不断加大对野生动物及其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以及生物多样性的司法保护,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研究生物资源产权保护、有偿使用、综合利用以及生物技术等相关法律问题,推动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同时,坚持惩治与恢复性司法理念并举,不断探索创新审判执行方式,在案件审理中运用刑事惩戒、民事赔偿、劳务代偿、第三方治理等多种责任承担方式及履行方式,促进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推进生态环境多元共治,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维护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秩序,加强与野生动物保护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鉴定主管部门的沟通,积极推动建立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环境资源工作协调机制,与省检察院、生态环境厅、公安厅等相关职能单位衔接,共同制定《甘肃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构建了生态环境保护“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为守护大自然的和谐共生做出了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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