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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态环境部24日会议指出,要始终把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突出位置,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断夯实长三角地区绿色发展基础。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部系统要深刻认识长三角区域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准确把握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绿色内涵,始终把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突出位置,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严格落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断夯实长三角地区绿色发展基础。
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省市,面积约20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21%,沿线11省市的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比重超过了45%,但生态功能退化和水资源利用矛盾也在凸显。
2018年12月31日,为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部、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底,长江流域水质优良的国控断面比例达到85%以上,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国控断面比例低于2%;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达9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97%。
生态环境部指出,要紧紧围绕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做好文章,创新区域协作机制,推动解决系统性、区域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快在产业布局、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探索区域联动、协同推进的新路径,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长三角区域高质量发展。(完)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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