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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福建泉州“暴力强拆鱼塘事件”调查:养殖户损失超百万
“疫情期间,国家正大力提倡复工复产、六稳六保,但福建省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却联合洛阳镇政府,在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的带领下,派出挖掘机和大量人员,对养殖户的鱼塘和生产设备进行野蛮破坏。鱼塘被挖,增氧机、发电机、水泵等生产设备被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多万元,间接经济损失高达上百万元,强拆让我们雪上加霜……”近日,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白沙村五一垦区的周春强、黄冬金、尤仁鉴等水产养殖户向福建法治报记者投诉。
暴力强拆,鱼塘现场一片狼藉
6月4日,记者来到位于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白沙村五一垦区被毁鱼塘现场,进行实地调查采访。
“我们的土地承包期是30年,为什么一纸退养通告就撕毁我们的承包协议?” “如果是征地,也不能搞强拆!”“毁塘的目的,就是台商投资区要占用耕地搞商业开发!”白沙村村民纷纷表达着他们的愤懑之情。
在养殖户和村民带领下,记者来到被毁鱼塘现场,虽然4月10日的毁塘事件已经过去近2个月了,但现场因暴力留下的痕迹依然令人惊心。
记者在现场看到,每口鱼塘的坝体都被挖出几米宽的大洞,养殖棚被毁,电线被剪,发电机、水泵、增氧机被砸,上千米供水管被砸出数不清的大洞,养殖户的生活用品被抛洒一地。
强拆造成多方土地承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从村民小组流转过来的耕地,承包期限要到2022年5月15日才到期。” 泉州台商投资区五一综合开发农场的委托代理人郑明添说,没有得到任何补偿的村民和农场同样是暴力毁塘的受害者,强拆造成村民和农场之间、农场和养殖户之间的合同全部无法继续履行。
白沙村村民郑逸祥、郑强新告诉记者,白沙村五一垦区(海埭埔)有900多亩耕地,是大约1000户、4000位村民的承包地,大部分村民手中都有政府颁发的《福建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耕地承包合同书》,承包期为30年。这些年白沙村村民就是靠土地使用权流转生活的,现在鱼塘被毁,土地流转合同被迫中止,村民没了生活来源。
据了解,1997年之前,“五一垦区”是机砖厂取土场所,取土后导致这片农地不适合种植农作物,因此村民1997年承包后,这里慢慢变成水产养殖的鱼塘。
强拆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还是用耕地盖大楼?
强拆是否有法律依据?强拆后的地块作何用途?带着疑问,6月4日下午,记者来到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采访。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的环境与土地监察大队涂书录大队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不是说有土地承包证,就什么都能干的,我们强拆鱼塘不是要征收土地,系出于环境保护的目的。”涂书录对记者说,白沙村郑某等人水产养殖的区域,属于禁养区,按照规定是不能开展养殖的,且郑某等养殖户并未取得水产养殖许可证,属于非法养殖。此外,郑某等人所属的这片区域因为存在多年的水产养殖,导致水质已经成为“五类”水了,这是非常危险的。因此,这片区域是受保护的,不能搞养殖和搞建设。为了保护这里的水环境,2019年4月9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就发布了《关于环百崎湖水产养殖退出的通告》,要求从2019年4月10日到2019年7月10日在环百崎湖水产养殖退出范围内从事拦网养殖、滩涂养殖的单位及个人,自行退出水产养殖。
“强拆的目的真的只是为了保护这里的生态环境?”采访中,记者拿出一张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局于去年5月发布的《泉州台商投资区白沙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给涂书录看,刚才还信誓旦旦宣称强拆是为了治理水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涂书录一时无语。从规划图中记者发现,大红色区域被规划成商住、娱乐用地,而黄色的R2地块则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一部分被规划成商住用地的位置正是白沙村被毁塘的位置。
“为了保护当地的水环境,只是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准备在农民耕地盖商住大楼的一个幌子。”郑逸祥、郑强新等村民说。
律师:如此强拆,涉嫌违法
“如果是合法征用耕地,那就应该依法向村民公示征地批复和土地变更批复,并对失地农民进行补偿和安排农民转产转业。只有履行了这些手续后,才能挖塘、拆棚、征地。”福州钱亮律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但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钱亮律师告诉记者,政府征收土地是要花钱的,土地征收费是要用来补偿给村集体(土地承包户)的,而土地上的生产资料补偿是要补给使用权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的,如果鱼塘中没有了鱼虾、没有了养殖设施,征地时就不用补偿使用权人了。
此外,钱亮律师说,就是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有《征收土地启动公告》,那也只是征地的一个步骤,这之后还要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如果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只有征地补偿登记完成后,才能叫停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停止耕地上的耕种或养殖。因此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台商投资区分局为了当地商业地产开发的需要,为了达到低成本征收的目的,未通过人民法院判决,采用断电、挖路、毁塘、砸设备等手段,擅自对承包地上的构筑物、生产设施、生活用品等进行故意损毁,涉嫌违法。如果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而将农用地用于非农业用途,则属非法占地行为,严重者将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不管农民有没有水产养殖证,这样的强拆都无法律依据。”福建凯峰律师事务所的廖生营律师则认为,在这起强拆中,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是以水产养殖户无水产养殖证和水污染的名义进行,那么这些无证水产养殖和污染为何十多年来都没有见哪个部门来管?一旦到要征地的时候,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就出来说无证经营和污染,进行强制拆除,这显然是找借口。由于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怠于行使法定职责,造成当地十多年来水产养殖均在无证的情况下进行,这样的历史遗留问题单独让水产养殖的农民来承担损失,这显然不合理。
短评:从“屡拆、屡败”到“屡败、屡拆” 执法犯法的底气从何而来?
(王晓明)
养殖棚被毁,电线被剪,发电机、水泵、增氧机被砸,上千米供水管被砸出数不清的大洞,生活用品抛洒一地……暴力强拆现场令人触目惊心,农民生活没了着落。这是6月4日记者在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白沙村五一垦区调查农民鱼塘被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执法部门暴力强拆时见到的一幕。
事实上,强拆并非第一次,去年下半年多次强拆均被法院判决违法。记者从厦门市中级法院和泉州鲤城区法院的判决文书中获悉,早在去年下半年,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和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就因暴力强拆养殖池塘和房屋,被白沙村村民郑逸祥、郑文勇、郑明添3人分别告上法庭。
2019年7月22日,厦门市中级法院判决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和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强制拆除养殖池塘的行为违法”。
2019年9月10日和2019年10月22日,泉州鲤城区法院分别判决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强制拆除行政行为违法”。
2019年11月12日,亦因强拆,洛阳镇政府被泉州鲤城区法院判决“强制拆除的行政行为违法”。以整治为名,行违法暴力强拆之实的案件,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彰显了行政诉讼保护公民产权、承包权的正义。
但令人遗憾的是,虽然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在强拆中“屡拆屡败”,但并没有因此对法律产生敬畏之心,反而变本加厉,今年4月10日继续对农民的养殖设施进行野蛮强拆。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的这种“屡拆屡败”不仅浪费司法资源,还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无形中也削减了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的权威和声誉,更让“法”失去了尊严。政府不守法,如何让百姓守法?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法治社会的人们对政府依法行政的需求越来越高。今年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表决通过的《民法典》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座里程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征程中的重大举措。在遵法守法的大背景下,泉州个别部门执法犯法的底气从何而来? 来源:福建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