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律师网—北京环保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
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贵州黔东南州颁布月亮山梯田保护条例 7月1日施行
发布日期:2019-06-27点击率:873

  据贵州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消息,《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月亮山梯田保护条例》将于2019年7月1日正式施行。这一《条例》的颁布施行,意味着月亮山梯田得到立法保护,对月亮山梯田的生产、生活、文化价值、生态体系保护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据介绍,黔东南州从江县、榕江县境内月亮山沟壑纵横,山高林密,在月亮山十余个乡镇分布上万亩规模宏大的梯田群,月亮山梯田是月亮山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础资源,是月亮山人民群众实现美好生活的根基所在是传承民族记忆的主要载体,《条例》的颁布施行,意味着月亮山梯田得到立法保护,对月亮山梯田的生产、生活、文化价值、生态体系保护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月亮山梯田保护条例》所称的月亮山梯田,是指黔东南州月亮山地区从江县、榕江县行政区域内时代传承并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集中连片梯田,以及与梯田生产技术系统、生态系统等相关的灌溉设施、水源涵养地、村寨和原生态文化景观。《条例》规定月亮山梯田保护区域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拓展区;核心区严格控制非维护梯田生态系统、农耕技术系统活动的建设。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月亮山梯田保护拓展区,禁止擅自改变梯田用途、弃耕抛荒、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来源:央广网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迁资讯,快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平台吧!当您遇到拆迁问题时求助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我们会用我们的专业技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凯诺拆迁律师维权热线:400-67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