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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法院与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两地法院)在古蔺县联合召开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工作联席会,共同商讨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贵州省仁怀市法院院长冯发顶一行5人,古蔺县人民法院院长吴江、副院长宋学梅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仁怀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先进经验,学习了该法院在推进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司法+修复”保护生态环境、推行诉前禁止令降低环境资源受损程度、建立环境司法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理论实践互动转化司法成果的先进做法,交流了古蔺法院近年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就公益诉讼及环保基地具体运行展开问题讨论。
会上,两地法院院长联合签发《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工作协作意见(试行)》,约定对涉及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的相关民事、行政、刑事案件按照管辖规定共同行使审判权,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加强对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污染类案件的打击、加强对赤水河流域野生水产品、森林资源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保护。
吴江提出,环境保护影响大家的切身利益,赤水河流域在发展经济和酒业的同时,必须加强环境保护。他建议,两地法院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赤水河流域及各自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工作情况进行沟通交流,查找不足,总结经验,研究讨论和协调解决疑难问题,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来源:泸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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