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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地建大楼收租数年 街道办:强拆恐激化居民矛盾
发布日期:2018-12-13点击率:924

  新京报讯(记者 康佳)非法占地建大楼多年后,久久未被拆至今仍收租?近日,福建省晋江市居民王一(化名)反映,社区内陈家兄弟先后非法占地3000余平方米建楼,在被认定违法多年后仍在正常对外出租。12月12日,晋江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表示,曾多次对违建者罚款累计4万余元。属地罗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恐强制拆迁激化居民矛盾,具体的拆除工作还需上级部门统一部署。

  非法占地建大楼对外出租多年

  王一是晋江市罗山街道苏前社区居民,他告诉新京报记者,近年来社区内的陈家两兄弟占用了村里的集体土地和耕地,建设了多栋大楼。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陈家兄弟将大楼对外出租至今。

  王一回忆,早在2005年,陈家就在苏前社区占用耕地和村里的集体土地新建大楼,到2012年,共盖起了三栋5层高的白色大楼。就在建筑附近,立着市政府所立的“晋江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牌子。“就在他们盖房子之前,许多田里还种着庄稼。”王一说。

  2015年,陈家又在附近占地新建一栋三层住宅,王一说,他举报后执法部门曾到现场进行部分拆除。但早被国土资源局认定为非法占地建起的白色大楼,时隔多年仍矗立在原地。“这几年反映了好几个部门,就是不解决。罚的那点儿钱,人家一个月的租金就收回来了。”

  另一位不愿具民的苏前社区居民也称,陈家兄弟在非法占地建设时占用了农田里的部分水渠,影响到附近农田灌溉。多年来,陈家兄弟将违章建筑出租给几个食品加工厂等,获利不菲。

  非法占地建成的大楼。 受访者供图

  国土局:多次罚款共计4万余元

  12月12日,晋江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大队蔡队长介绍,虽非法占地区域附近立着“农田保护区”的牌子,但经核查该非法占地并不在农田保护区内。

  据国土资源局记录,2005年,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发现陈某等、陈某忠在苏前社区动工建设厂房,非法占用耕地208平方米,当时国土资源局立案处理并对当事人处罚款2505元,同时通报各职能单位。

  2005年至2012年期间,陈某等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陆续占用了苏前社区土地建成住宅及厂房,经测量,非法占地面积为3499.5平方米,其中包含耕地1145.7平方米,农村用地2353.8平方米。2015年,国土资源局在发现该情况后,对陈某等、陈某忠违法占地一事立案处理,并先后罚款共计4万余元。

  2015年,陈某忠妻子蔡某双占用苏前社区土地建房,经国土资源局测量,其非法占地面积为177.8平方米,所占用土地为耕地。蔡队长介绍,国土资源局对蔡某双处罚款2667元,并协调城管等部门对房屋进行部分拆除。截至目前,该建筑仍保持被拆时原状。

  为何陈家兄弟非法占地盖楼多年后,仍能肆无忌惮对外收租?蔡队长就此回复,国土资源局对此立案后,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出于效率考虑,最终协商决定交由属地街道办进行处理。国土资源局在2005年至2017年期间,先后共4次向罗山街道办、执法部门通报此事。

  街道办:担心强拆激化双方矛盾

  12月12日,晋江市行政执法局罗山中队陈队长介绍,陈某等、陈某忠、蔡某双三人名下共有四栋违法建筑,其中三栋违法建筑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一栋在建住宅被责令停止。执法人员曾在2015年接到过国土资源局和街道办的通告,并曾派工作人员去现场处理。

  陈队长介绍,面对类似已建起并投入使用的违章建筑,强制拆除需从两个渠道切入,“要么国土资源局立案走强制执行流程,经法院裁定后我们进行配合;要么属地街道办牵头组织,我们对违法建筑强制拆除”。但三栋大楼建起多年,这两条路都没有走通。陈队长说,目前执法人员能做的就是保持监控,防止对方继续违法扩建,并等待街道办和有关部门下一步的部署。

  罗山街道办事处曾副书记称,因此事涉及的举报人王一与陈家兄弟曾在2015年因土地纠纷有过冲突,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后果。“从我们这边讲,现在最大的目标就是化解双方矛盾。我们担心强制拆除这些建筑,会激化双方矛盾。”曾副书记表示,对于正在进行的非法占地建房,街道办都会组织查处。但是对于这批已非法占地建成的建筑,拆除具体工作还需上级部门统一部署。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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