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律师网—北京环保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
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河北:将于7月底前实现乡镇环保所全覆盖
发布日期:2018-05-10点击率:899

  记者日前从河北省环保厅了解到,河北将于7月底前实现乡镇环保所全覆盖,要求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管环保所。对于迎难而上、敢于担当的乡(镇、街道)环保所所长,连续3年考核均为优秀的,在提拔使用干部时将优先考虑。

  日前,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乡(镇、街道)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提出,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乡(镇、街道)环保所建设负总责,确保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乡(镇、街道)环保所挂牌。

  通知提出,各县(市、区)根据乡(镇、街道)人口数量、实际工作需要配备环保工作人员,在机构编制限额内统一调剂,充实加强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量。

  据悉,乡(镇、街道)环保所承担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能,主要负责大气、水、土壤及其他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以及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协调工作、村(社区)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受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信访工作。乡(镇、街道)环保所配合县(市、区)环保分局开展环境执法,对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巡查。

  同时,河北省建立了相应考核激励机制,各县(市、区)对乡(镇、街道)环保所实施年度考核,考核应与乡(镇、街道)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情况挂钩。来源:经济参考报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迁资讯,快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平台吧!当您遇到拆迁问题时求助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我们会用我们的专业技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凯诺拆迁律师维权热线:010-53359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