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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表态——养殖环保“一刀切”是“滥作为”!!!
发布日期:2017-08-28点击率:902

  当下,要问养猪业内最热门、最让人头疼且亟待解决的问题是什么?——相信十个养猪人会有九个认为是养殖环保问题。近年来,养殖环保问题的高压态势,的确让很多养猪人难以适应。

  据农业部门统计,我国畜禽粪污年产生量约38亿吨,40%的畜禽粪污未得到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给环境带来严重影响,已经成为农村的突出环境问题。所以必须正视养殖环保问题客观存在,有一个积极地态度。但是,面对有些地区政府部门的“一刀切”、强拆猪场、“全面禁养”等措施,养猪人叫苦不迭!

  江西上饶养殖户提问——我的养殖场之前是政府征地过来的,不属于违规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情况。500头母猪规模,全封闭式圈舍投入了近800万资金,刚刚养了两年猪,之前没动静,现在说拆就要拆我,并且只给补偿200/平方米,实在让人难以接受!另外一山东养殖户称——自家猪场距离引工程相距甚远,上下落差也达到20多米,却还是难逃“被拆迁”的厄运,不仅如此,还面临政府忽然之间提出的“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活物、清设备、清粪污),实在是让人有种狼和羊的感觉!……

  日前,环保部例行召开新闻发布会,其间针对养殖业环保问题以及部分地区政府职能部门在处理养殖环保问题上的某些措施,给出了一定的答复。相信,环保部领导们的一些观点,会为在猪业环保问题上苦苦挣扎的养殖户朋友们一定的积极指导。

  从未要求环保问题“一刀切”!

  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在发布会上强调——环保部从未要求地方环保部门在处理环保问题之时采取“一刀切”的手段和方法,这个态度是十分明确的!我们要反对地方环保部门平时不作为,疏于监管,让污染环境的企业和行为长期存在;另外,要反对平时不作为,到了环保巡视、督查之时“滥作为”,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片面处理发展与环保的关系,这是严重的不负责任!

  针对环保部门给出的态度,反观当前我们面临的实际情况——许多地区的养殖环保“一刀切”行为让养猪人苦不堪言,就像养猪人所言——“有些不该拆的猪场,现在全给扒拉了!不管实际情况,全部清理!”还有些养猪人抱怨道:“之前养的好好的,风平浪静,也没说环保的事情,还鼓励我们大力发展养殖业呢,忽然一下子就不让养了,想要一棍子全打死?没有道理啊!”我们不得不承认,养殖环保的问题客观存在,我们必须正视。但是通过养殖户的这些话,我们不难看出——某些地区,还真是存在平时不作为,查时乱作为的情况!在这里也不便过多赘述。之前有些地方,我们并没有听说或者看到环保部门如此“一刀切”的解决养殖环保问题,但每每到了中央环保巡视组巡视、督查之际,好像这些地区的环保问题都异常严重、处理措施都格外“严格”?希望环保部此次发布会能够给某些地区在处理环保问题上的“乱作为”提个醒、敲个钟……

  确保环保问题处理依法行政

  发布会上,环保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提到——为了更好地解决畜禽养殖环境问题,国家制定出台了基本完备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对规模化养殖的规划和选址建设、散养密集区域污染防治、畜禽禁养区的划定以及相关补偿问题等,都进行了全面规定,提供了法律保障和依据。环保部将依法行政,指导和督促地方依法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刘友宾所言,养猪人需要注意的是——环保问题的解决及执行方面,环保部门需要做到依法行政!那么,当你的猪场遭遇强拆之时,您对国家环保政策及相关法规的认知、了解是不是到位就成为了保障权益的影响因素。

  针对养殖业中的废弃物处理,不论是从《全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会议》中汪洋副总理的表态,还是从农业部新近颁布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来看,都是提倡我们的畜禽排泄物本身不是污染物,而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我们要提高综合利用效能,采取多种方式,因地制宜的将这些资源利用起来!而针对部分养殖场拆迁却没有补偿的问题,我们也要认识到——《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明确规定:因被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搬迁现有养殖场所,使养殖户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条中也有也是给出了政府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不知按照《土地管理法》中的条文,能否帮助到向我们求助的那位江西养猪人呢?

  综上所述,想必养猪人也不难理解——猪场可以拆,但必须合理合法,环保部门一定要依法行政,不可盲目“一刀切”!但是,要拆猪场,必须得有一定程度的补偿!一句话——不管属于不属于“禁养区”,只要拆猪场,补偿是必须的;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看见养殖场就“一刀切”是违法的!

  温馨提示

  关于猪场拆迁的补偿问题,想必大家都十分关心。虽然当下我们还缺乏一个统一的、完备的补偿标准,各个地区情况差别很大,但在这,猪易传媒有几点建议可以提供给大家——

  1、地方政府的经济状况往往对养殖户拆迁补偿数额有直接影响,尤其是县一级地方政府部门;

  2、猪场手续办理是否齐全,证照越齐全,获得补偿的数额可能越大;

  3、是否在政府规定期限内——有些养殖场拆迁问题上,政府明确表态要拆迁,给养殖户们合理的补偿,但养殖户们最终还是没有动作,超过了政府规定期限,到最后只能是补偿没有,还落得个“被拆迁”的下场;

  4、环评是否过关——环评过关与否,可能直接决定了未来你能否继续养猪,或者是补偿多少的问题!

  关于猪业环保的问题,我们知道其是客观存在的,所以必须要正视!对于养猪人而言,有一个积极的心态,主动寻求适合自己的方式方法,因地制宜的解决问题是当务之急;而对于政府及环保执法部门而言,依法行政、采取因地制宜、人性化的解决方案来促进养殖环保问题的高效、有序解决是有必要的。

  我们相信,通过国家不断完善的政策法规、政府部门逐步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更多“接地气”解决方案的出现、养殖户朋友们积极正确的面对问题,解决问题,中国养猪业“生态、环保、可持续”的春天,一定会早日到来!“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宏伟蓝图,也一定会早日实现!来源:猪e网


  北京凯诺环保拆迁律师在此提醒:当对征地拆迁补偿不满意时,不能聚众闹事,应该理性地与政府协商,或者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北京凯诺征地拆迁律师团的专业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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