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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厅通报关中重污染天气预警检查情况
发布日期:2017-01-03点击率:1413

  1月2日,省环保厅通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中地区重污染天气区域Ⅱ级预警后,对咸阳市和部分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落实检查的情况。

  1月2日,省环保厅通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中地区重污染天气区域Ⅱ级预警后,对咸阳市和部分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落实检查的情况。

  据通报,检查的渭河电厂、大唐渭河电厂及咸阳市北区、西区供热有限公司等4家燃煤热电企业,都相应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大多数企业能够按照公告要求和企业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采取了厂区洒水、清洗、覆盖、喷淋等降尘措施,在线监测主要污染物数据基本上达标排放。两家电厂落实了环保监察员驻厂制度,两家供热站每天环保监察员坚持巡检。

  检查同时发现存在问题,主要是个别企业思想上不重视,如大唐渭河电厂,现场检查时企业未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在线监测数据部分天数超标排放,咸阳北区供热有限公司75吨锅炉在线监测数据2016年12月3日、9日-10日、25日-26日氮氧化物浓度日均值超标,脱硝设施部分时段停运;咸阳北区供热有限公司总排口安装一套在线监测设备,接受2台35吨和1台75吨锅炉排放烟气,标准含氧量为9%,未按环保部通知及(环函[2014]179号)《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要求的混合排放应按最严格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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