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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开展长江11省饮用水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6-10-20点击率:1126

  “解决老百姓的喝水问题,必须按照法律的要求办,法律怎么要求,我们怎么办。”环保部副部长翟青今日在此间召开的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现场会上明确提出,计划用两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长江经济带11省(区)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的排查整治任务,全面提升长江经济带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翟青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涉及长江的一切经济活动都要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他说,《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硬约束,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强决心,同时也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据翟青介绍,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环保部自今年年初起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集中力量解决影响群众健康和绿色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翟青强调,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要求,今年年底前各地要全部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梳理重点问题,依法落实地方人民政府水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大督促整改力度;要做好宣传动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调动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等各方积极性;要把专项行动与水源地日常管理、环境风险防范有机结合,定期向社会公布水质状况,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长效机制。

  翟青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全面提升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根据环保部的部署,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计划用两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长江经济带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的排查整治任务,全面提升长江经济带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翟青透露,截至目前,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的摸底排查已基本完成,并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整治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逐一建立了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方案,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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