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律师网—北京环保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
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环保部委托社会机构开展公益诉讼
发布日期:2016-08-26点击率:1157

  按照环保部的要求,今年仍然是新环保法的实施年,记者今日从环保部获悉,该部将委托社会机构重点开展有代表性、有典型性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以案例为依托进一步推动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环保部在发布的相关公告中明确,拟采用公开征集方式确定有关机构作为环境权益维护项目委托单位。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说,近年来,国家及地方的环境立法欣欣向荣,出台了一系列操作性较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在环境法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中,通过维护社会和公众的环境权益,进一步推动环境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建设,形成良性循环和有效衔接。

  他指出,包括向社会征集开展环境公益诉讼机构在内的活动主要是配合《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针对西部地域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一定程度上提升西部地区基层百姓、政府、企业的环境法律意识和环境维权意识;同时,配合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制(修)订,开展前期调研、研讨和建议等工作,积极推动环境法治建设。

  环保部要求,受托机构要总结环境公益诉讼实践经验,以案例为基础开展专题研究,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同时,在西部地区县及县以下地区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讲和咨询服务,提升基层百姓的环境法律意识和环境权益意识,引导和指导基层百姓参与到环境污染的监督、环境保护的行动中去,合理、合法地维护自身和公共的环境权益。

  环保部要求接受委托的社会机构组织对环保社会组织、志愿律师及其他法律从业人员进行环境法律培训等。同时要求配合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制(修)订,开展前期调研、研讨以及提出意见和建议。

  想了解更多的环保资讯,请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公众账户“凯诺律师”,快快拿起你的手机来关注我们吧!

  关注方法:

  方法一:打开微信查找公众微信“搜号码”搜索“kainuolawyer” 点关注。OK!

  方法二:打开微信查找公众微信搜索“凯诺律师” 点关注。OK!

  方法三:用手机打开微信点击“扫一扫”把扫描框对准二维码(下方二维码图片),点击关注。OK!

  本文章系由凯诺环保律师团整理上传。当您遇到环保问题时求助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我们会用我们的专业技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免费咨询电话:010- 53359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