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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要求各地加强汛期环境安全保障
发布日期:2016-04-15点击率:1263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5日讯 (记者 曹红艳) 环保部近日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应对极端天气下突发环境事件,保障汛期环境安全。

  受强厄尔尼诺现象影响,2016年我国入汛偏早,南方部分地区已出现强降雨,后期天气形势复杂。环保部要求,各地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要针对本行政区域环境风险特点,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特别是重大环境风险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环保部要求各地要严格监管射线装置使用与放射源使用、贮存和运输等活动,确保核技术利用设施安全可靠运行。加强对重点核设施周边区域辐射环境质量的监督性监测工作,进一步强化辐射环境质量国控网运维管理。一旦发现数据异常,要迅速核查原因,及时依规报告,进行妥善处置。全面排查重点河流、重要湖库、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建立完善流域防控措施,提高区域风险防控能力。

  同时,要在环境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区域气象水文特点和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及时修订完善汛期专项应急预案,做好人员设备调配和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安全监管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和会商预警机制,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跨地区河流交界断面水质监测和预警,防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要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工作,如遇突发环境事件,需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发布信息、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并主动公开事件进展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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