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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杨海垚)4月开始,武汉将启动六大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强化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集中力量整治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权益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形成“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环保执法新常态。
按照行动总体方案,市区环保部门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十个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及“拥抱蓝天”行动方案要求,依次针对“未批先建”、违法排污、机车尾气、“禁燃改燃”、油气污染、农村污染等六大问题开展环境违法行为整治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细化区域责任,对工作重视不够、开展不力的,要实行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未批先建:“零容忍”清理整顿
4月1日至5月30日,全市环保部门将集中开展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采取“零容忍”态度,由辖区环保局自查自处、市环保局督查配合,对发现建设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的,一律从严查处、限期整改,逾期不能落实到位的按照规定申请政府强制关停或责令恢复原状。
违法排污:多举措、严手段并行
4月1日至5月30日、10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武汉市将集中开展两次针对违法排污的转型执法行动,采取双随机抽查、定期巡查、夜查等多种方式对重点污染源实施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新环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照情节处以按日计罚、查封扣押、案件移送、强制关停等严厉手段。
机车尾气:刚性指标、专班保障
5月1日至6月30日、9月1日至10月30日期间,武汉市将在现有的机动车尾气整改成果的基础上,由各区组建联合执法专班,确保原则上每月开展上路联合执法行动2次以上,同时下达刚性指标,要求各辖区无标车、超标车、报废车等车辆每月查处总数不低于60辆。
禁燃改燃:紧盯“冒黑烟”、全过程调查
4月1日至5月30日、9月1日至10月30日期间,武汉市将通过开展再排查、加强巡查检查等多种方式,采用无人机配合人员巡查工作,进行不定期“回头看”抽检,对发现禁燃区内继续燃用高污染燃料以及大气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的,严格按照新《大气污染防治法》严肃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从燃料使用入手,从“源头”处分析,科学论证企业违法行为,对使用高污染燃料、逃避大气污染治理责任的企业,会同市区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油气污染:全面排查、集中整治
7月1日至8月30日期间,武汉市将对全市石化、包装印刷、汽车修理、加油站等行业组织全面排查,对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作业、未按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的生产和服务活动,一律按照新大气法要求,严肃查处。
农村污染:点面结合、销号管理
10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武汉市将对农村周边工矿企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处,对照问题整治清单,采取销号式管理,开展集中整治,并制定方案和时间表督促、跟进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整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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