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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推进环保体制改革
发布日期:2016-03-25点击率:1588

  记者日前从黑龙江省环保厅获悉,2016年黑龙江省环保工作将积极推进体制改革,全面打造优良的发展环境。

  据悉,今年黑龙江省环保厅将加快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例如,实行差别化审批,下调污染较轻、环境敏感程度较低项目环评等级,优化、简化审批程序;对不涉及敏感区、基本不产生环境影响的项目实行豁免,不再进行环评审批;鼓励和指导建设单位自行填报登记表,全面试行承诺备案制,取消审批和验收。

  积极稳妥地推进总量制度改革。对流域、区域主要污染物继续实行排放总量控制,增加挥发性有机物控制因子。总量控制目标与环境质量挂钩,对污染严重、环境质量恶化的地区,分配更多的减排任务;对环境质量良好的地区,在环境容量允许的条件下,适当放宽总量控制要求。按照国家要求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

  探索实施环境监管方式改革。在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实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完善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市级及以下监管网格要由地方政府领导担任负责人。

  探索环境监测管理改革。在水环境方面,继续开展水生生物监测,探索化学指标和生物多样性双指标评价方法。在大气环境方面,加强第三方机构运维监督,开展颗粒物自动监测的手工比对。在土壤环境方面,开展土壤环境风险点位的监测。(记者 吴殿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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