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律师网—北京环保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
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墨西哥工业园在环保方面做出强制性规定
发布日期:2016-02-17点击率:2459

  墨西哥工业园标准法最初于1999年制定,此后经过三次修改,目前执行的是2011年修改后的标准即NMX-R-046-SCFI-2011。

  工业园职能定位:工业园有利于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生产企业竞争力,促进其现代化,创造就业,保护环境,有效利用能源和水资源,促进研发,在国家产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为产业有序发展、增加税收提供了解决方案。

  工业园须遵守的强制性规定:

  用电设施标准:NOM-001-SEDE-2005

  污水处理标准:NOM-001-SEMARNAT-1996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标准:NOM-002-SEMARNAT-1996

  经处理再利用的污水标准:NOM-003-SEMARNAT-1997

  道路和外部区域公共照明标准:NOM-013-ENER-2004

  其它规定:

  工业园面积不得小于10公顷,位置、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必须适当,并为运营提供长期管理服务。

  工业园建设:1、取得土地,提供图纸,获得环境评估许可,提供土力学及岩土工程研究报告,提供基础工程、区块划分、用水、污水、排水、电力、公共照明、通信规划,所在地主管部门许可和批准,园区外部规划。园内建筑面积不超过70%,2005年以后新建的工业园,距离街道距离不少于7米,与其它周边距离不得小于2.5米,距离装卸码头距离不得少于32米。绿地面积不低于5%。

  停车场:每200平米仓库一个停车位,每150平米生产区域一个停车位,每50平米办公室一个停车位,每1000平米厂区要有一个拖车车位。每个机动车停车位不得少于25平米。

  想了解更多的环保资讯,请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公众账户“凯诺律师”,快快拿起你的手机来关注我们吧!

  关注方法:

  方法一:打开微信查找公众微信“搜号码”搜索“kainuolawyer” 点关注。OK!

  方法二:打开微信查找公众微信搜索“凯诺律师” 点关注。OK!

  方法三:用手机打开微信点击“扫一扫”把扫描框对准二维码(下方二维码图片),点击关注。OK!

  本文章系由凯诺环保律师团整理上传。当您遇到环保问题时求助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我们会用我们的专业技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免费咨询电话:010-53359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