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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案公告】凯诺拆迁律师团队介入柳州市鹿寨县企业自管公房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
鹿寨县,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位于广西中部,地处桂中腹地,扼南北交通之要冲,毗邻柳州市区,鹿寨县素有“广西书法之乡”、“广西山歌之乡”、“广西民间艺术之乡”之称。
我国一直重视、保护华侨的利益,并在给予华侨一定的优惠政策,王先生等十余名华侨自上世纪70年代入职于鹿寨华侨砖厂,后分流工作于鹿寨华侨建材厂,该厂建有自管公房供王先生等人居住,王先生等人也按时足额缴纳租金。
按照现有政策,企业自管公房遇到拆迁时,应当首先对职工做好安置工作或给予一定补偿。但2019年11月份,在相关部门仅与建材厂签订协议,未对王先生等人优先进行安置或给予一定补偿的前提下,即强行拆除了王先生等人几十年来生活、居住的公房。王先生等人认为相关部门对其房屋的强制拆除行为在程序和实体上均严重违法,因此决定委托律师代其维权。王先生等人经过网络查询后并电话咨询了我所姚国东律师,姚律师制定的维权方案得到了王先生等人的认可,并最终选择委托姚国东律师代其维权。
目前,凯诺律师已经依法该案件维权事宜,相关法律程序正在有条不紊的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