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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贾启华主任谈《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
发布日期:2017-10-13点击率:911

  近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此次的方案率先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地率先开展试点,此次方案的开展,是对我国现阶段土地制度的一次创新,也可以说是一次有挑战性的尝试。

  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贾启华主任说,此次试点方案的开展,对我国现有的商品房市场的确是一个不小的冲击,当今时代,住房早已改变了原来的居住属性,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炒房”的热潮,而此次方案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商品房的市场,甚至会对商品房的价格产生影响。其次,开拓了我国现有的租房市场,由于启动了集体建设用地上面建设租赁住房,原有的租房市场会向郊区转移,会适当减轻城市交通压力,减缓城市负担。最后,集体建设用地租赁住房的出现,同样会拉动集体经济的发展,增加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缩小城乡之间原有的差距。

  任何新事物的出现都带有一定的缺陷,在进行试点方案的同时,也应当注意其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贾启华主任提醒到,一是要尝试创新集体建设用地租房住房的运营机制,不仅可以自行的开发运营,也可以采取联营或入股的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使更多的农民自愿加入进来,但同时也要尊重村民的集体意愿,采取村民大会等形式使村民参与进来,而不是村委会或村民小组的“独裁”,保障村民自治的实现。二是要加强对集体租赁住房的监管问题,保障整个市场的平稳进行,预防新一轮腐败问题的发生,使其被扼杀在摇篮里;同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合作和相互监督,构建规范有序的租赁市场秩序。三是要加强对租户的社会保障问题,使租户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机制和基本的公共服务。

  当前,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已在北京有序展开,2017年7月底,北京已有三个试点入住,共成功入住3000余户,并预计在年底全部完成。北京此次将试点重点放在产业园区及周边市政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齐全,交通较为便利的地方,以充分解决周边就业人群的住房需求,在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同时缓解住房紧张的压力。除此之外,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贾启华主任认为,此次试点的最大亮点则是“共享农庄”概念的提出,目前,北京已有2000多套农庄加入到了“共享农庄”之中,共享农庄的出现不仅提高了农村宅基地的土地利用率,而且同时引导农民参与到创业活动中,不但实现了农民的收入增加,而且加强了城乡间的交流与融合。这种模式,也有效的避免了征地过程中农民面临失地问题的弊端,在“共享农庄”的模式下,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并不会发生变化,只是将土地的使用权让渡出来,既给农民吃上了一颗定心丸,也促使农民尽快走上一条致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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