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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以更严肃的态度,处理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的问题!
发布日期:2025-02-19点击率:74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以更严肃的态度,处理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的问题!

  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于2020年7月发布《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之后,今年年初(1月7日),两部门又联合发布了《关于严格遵守“八不准”要求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该通知中继续对农村乱占耕地“八不准”提出了最新且最严格的要求,下面我们来结合该《通知》中的内容,再次与大家探讨一下,此次《通知》中哪些内容又是需要广大老百姓去注意的

  不过,在说这个问题之前,为了让大家能知道乱占耕地的严重性,所以,我们有必要再来回顾一下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八不准”是什么,具体如下:1、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2、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3、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4、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5、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6、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7、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8、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八不准”来看,其实归纳在一起就只有一条,就就是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任何理由违法违规乱占耕地建房,只要乱占耕地,那么对于后果是什么,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凯诺拆迁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耕地是农民老百姓的命根子,耕地上只能种粮食,想要建房,大家只能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并且还需要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手续。

  如果在耕地上建房,不管是普通的耕地还是永久基本农田,只要没有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那么无论你建的是什么房屋,一旦被发现,肯定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而且近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中对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违法乱占永久基本农田建房等,再一次提出了最严格的要求,这些要求也是广大老百姓需要去注意的。

  一、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切实防止“大棚房”死灰复燃

  《通知》中明确提出,坚决整治乱占、破坏耕地违法行为,严防变相买卖、兼并土地,切实防止“大棚房”死灰复燃,坚决整治征占黑土地建“特色小镇”等各类侵占耕地问题。

  对于“大棚房”想必大家应该都知道,因为在此之前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通过各种文件也都提到过与“大棚房”相关的问题,而且为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保持“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的高压态势,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还结合近年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发现的“大棚房”问题,发布过相关的典型案例,其目的那是很清楚的,就是为了有效遏制住在耕地上,在未经相关部门同意,未拿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利用各种职权,以各种借口建设大棚房。

  所以,近年来关于乱占耕地大棚房的问题,也是逐渐在减少。不过“特色小镇”又出现在了我们大家的眼前,而且该《通知》中还专门提到了“特色小镇”。实践中,有不少地方打着“明晃晃”的各种旗号,在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等的情况下,占用黑土地来搞“特色小镇”。

  所谓的黑土地就是指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的相关区域范围内具有黑色或者暗黑色腐殖质表土层,性状好、肥力高的耕地。简单地来说是黑土地是世界上最肥沃的土壤,有“一两土二两油”的比喻,其是所有土地中最好的土地。

  按照《黑土地保护法》中的规定,黑土地应当用于粮食和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蔬菜等农产品生产。黑土层深厚、土壤性状良好的黑土地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划入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实行严格保护,确保数量和质量长期稳定。

  就是说黑土地只能用于粮食和油料、蔬菜的栽种,只不过,近年来频繁出现违法乱占,违法征占黑土地建设“特色小镇”的情况,但实际上并非是真正来推进乡村建设,而是利用黑土地建设私人会所或者是游乐园,甚至是卖给开发商建别墅等等。

  不用多想,对于这种建设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所以,实践过程中,如果广大村民遇到有个人或者是相关部门打着建设“特色小镇”等推进乡村建设各种理由,违法征占黑土地、其他耕地等,大家一定要注意,可以马上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二、不能仅依据管理数据来判定地类,对于误判的,要纠正

  实践中,有的相关部门在判定地类的时候,往往只会依据管理数据,也就是卫星航拍图来判定土地的类型,或者是房屋是否合法或违法。对于这种情况,该《通知》中对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坚决反对不顾实际情况,只依据管理数据进行合法性判定的“唯技术论”工作方式。对原为建设用地误划为耕地的,经举证核实已办理用地手续的,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的项目不认定为违法占地,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时按实地现状认定地类。

  那也就是说,不管是认定地类还是判断房屋占用土地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不能仅凭卫星航拍图来进行,而是需要按照严格的要求,通过实地查勘等来判定,对于以管理数据将村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归纳为耕地的,应当要及时的纠正。

  对于凯诺拆迁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实践中,如果遇到相关部门在没有实地调查的情况下,仅依据航拍图就把自己家的宅基地以乱占耕地为由收回,并归纳于耕地,那么村民一定要马上将此种情况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四严禁、六不得”不是新规定,是重申

  《通知》中提到,严禁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和违规搞合作建房。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住房,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违法建造和违法购买的住房登记发证。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不得以所谓的“特殊资格权”、村民决议等变相给回乡退休干部等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宅基地建房。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规划许可建设住宅,不得超面积占地,不得超规模建房。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退出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事实上,在该《通知》发布之前,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就多次在其他文件中提到过四严禁、六不得这几个要求,只不过实践中仍然有人踩着这些要求违法违规占用土地,此次《通知》中再次重申,今后必然会以更严格、更严肃的态度来处理违反四严禁六不得的行为。

  所以,凯诺拆迁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尤其是农村村民,一定要严守政策要求,万不可违法违规乱占耕地建房(不管什么房),一旦日后被相关部门发现,那么后果肯定会不堪设想,即所建房屋肯定会被作拆除处理,并有可能处罚款。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土地违法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所以广大老百姓对于一些土地政策一定要及时了解,不明白的可以咨询律师,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来乱占耕地建房,当然了,相关部门在查处土地违法行为时,也要保障老百姓的权益,依法依规的进行,不可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