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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纠纷律师:村委会是否可以直接收回土地使用权?
村委会虽然可以在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这些情况下收回土地使用权,不过其在收回之前,必须要报相关部门批准,在获得相关部门的同意之后,其才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哪怕是收回已经坍塌的房屋的使用权,也要报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实践过程中,如果村委会直接收回肯定是不合法的,村民一旦发现,则可以直接向土地管理部门反映这种情况。
除此以外,我们还要额外说一下,村委会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不都是无偿的,如果是因村庄内的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占用了土地,需要收回土地使用权,那么村委会需要给予村民补偿,广大村民一定要知晓。实践过程中,如果村委会以各种理由拒绝给予补偿,建议村民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并同保存与村委会的聊天记录等,一旦日后需要起诉,那么这就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
而对于如何对村民进行补偿,那么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及当地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了,我国针对这块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及补偿标准。不过,从原则上来说是可以参照《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来对村民进行补偿的。《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具体的补偿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费、地上附着物等等费用。
所以,凯诺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实践中,如果村委会因村庄内的公盖事业建设,需要收回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一旦要看有没有这些补偿,或者说是村委会给了自己哪些补偿,倘若一分钱的补偿也没有,那么村民就需要提高警惕了,避免自己拿不到应得的补偿。
总而言之,无论是村里的闲置宅基地还是其他的土地资源,村委会虽然可以对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权收回,但是无权直接收回土地使用权,需要报原批准机关批准才可以,否则其行为就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村民就可以针对村委会的行为向有关部门反映,或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