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律师网—北京环保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
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北京土地征收律师:缺证、少证的房屋拆迁有没有拆迁补偿?
发布日期:2024-10-08点击率:89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中的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给予被征收人(房屋所有权人)合理、公平的拆迁补偿或是土地征收补偿。毋庸置疑,这个合理、公平的拆迁补偿一般是建立在被征收人房屋是合法的情况下,也就是被征收房屋所有的手续都是齐全的,既有产权证,也有审批手续(包括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但律师在办案过的过程中发现,有一部分被征收人的房屋存在少证或是缺少证件的情况,比如在建房之初没有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没有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的申请就占用耕地进行了建设,或是有宅基地,但没有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直接利用宅基地开工建起了房屋。

  当然了,也有的只有部分手续,比如只有审批手续,即办理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是只有房产证。

  但无论是缺少证件的房屋,或是什么手续都没有的房屋,一旦遇上相关部门因规划需要被征收,那么很有可能就会被相关部门以房屋没有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或是房屋没有产权证等为由认定为违法建筑,房屋一旦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那么被征收人拿到的拆迁补偿就会大打折扣,远不如有产权证有审批手续的房屋的拆迁补偿高,极个别的征收方在发现房屋无证之后,还会不予任何的补偿,这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就相关的规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因此,实践过程中,有征收方就会依据这一条规定,在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情况下,会对被征收人不予任何的拆迁补偿。那么,被征收人的房屋没有证或是少证、缺少都应当不予任何补偿吗?相关部门将这类房屋全部不予任何补偿的做法合适吗?下面凯诺律师就结合实际的情况来为大家浅析一下

  首先,房屋没证或是少证并不一定就是违法建筑

  根据相关的政策法规,违法建筑的认定不能仅凭有证或是无证,或是有没有办理审批手续来进行认定。虽然有无房产证以及审批手续是衡量房屋合法性的重要依据,但并不是唯一的依据。相关部门在认定无证房屋或是少证房屋是否是违法建筑时。

  按照法律上规定的,需要结合房屋本身的实际情况来进行,比如需要弄清楚房屋的始建年限,弄清楚房屋为什么没有相关的审批手续,什么没有办理产权证等。如果仅凭几张航拍图就将被征收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这显然对被征收人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相关部门这种一刀切的行为,从原则上来说就侵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所以,凯诺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实践过程中,如果广大被征收人遇到相关部门将自己没有产权证,没有办理相关建房手续的房屋一刀切的认定为违法建筑且不予任何的拆迁补偿,那么,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对征收方的这种行为提高警惕。

  而且,最主要的是并不是所有缺少证件或是没有任何手续的无证房屋都是违法建筑。在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以后,广大被征收人要全方位的去了解自己家房屋具体的情况,这在我们之前的文章中都有强调过,包括房屋的始建年限等。

  其次,无证房屋是因历史遗留问题或是信赖利益等造成,不宜直接认定为违建且不予补偿

  一般如果房屋是在七八十年代建设的,甚至更早,那么,这类房屋从原则上来说则不宜直接认定为违法建筑的,由于当时农村地区管理疏松,相关的法律法规又不完善,所以许多农村村民的房屋都没有相关的产权证,甚至当初在建房屋时,只需要向村委会说一声就能建成了。

  所以,如果相关部门按照现在的法律法规来要求以前的违法建设行为,这显然对被征收人或是其他当事人是不公平的。最高人民法院在(2019)最高法行申7904号裁判案例中明确指出,对于因历史原因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房屋,行政机关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的情况下,不宜认定为违法建筑。行政征收中,应当综合考量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历史原因、土地价值、房屋用途和周边类似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补偿标准,不宜径行以其系违法建筑为由不予补偿。

  另外,因信赖利益导致缺证、少证,甚至没有任何证件的房屋,相关部门也是不能一刀切的将房屋全部认定为违法建筑的。

  同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的裁判案例中也就已经有明确指出,当事人基于对政府相关部门的信赖对涉案房屋的建设使用所作的相应投入,依法应予合理补偿。行政机关未充分考虑涉案房屋在当地特定时期和政策背景下的特殊性,对当事人在其信赖利益范围内的相应投入、产生的损失未予综合考量和合理保护,明显不当。

  所以,在房屋遇上征地拆迁以后,倘若自己家房屋没有证或是只有产权证,或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相关部门便将房屋一刀切的认定为违法建筑,那么此时作为被征收人一定要提高警惕,因为从律师办案的过程中发现,有的征收方之所以将被征收人的无证房屋全部认定为违法建筑,其目的就是为了尽快推进征收工作。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提醒大家,征地拆迁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一旦房屋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被征收人一定要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帮助自己分析一下这种情况,如果有必要,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尽快通过行政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自己的权益被相关部门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