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个月获得满意拆迁补偿,山东当...
- 【收案公告】凯诺行政律师团队介...
- 凯诺拆迁律师团队近期办案行程
- 凯诺律师团队近一周办案行程
-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海南某...
- 202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招贤纳士
- 凯诺拆迁律师团队办案行程
- 2024年凯诺律师事务所国庆放假通知
- 凯诺律师事务所中秋节放假通知
-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广元市...
电话:010-53359288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北京专业拆迁律师:以公权力的方式强迫养殖户签字,后组织上百人强拆养殖场?法院:强拆违法
【基本案情】
2009年,刘某某注册了养殖场,经营家禽、鱼类养殖。2009年5月1日及2010年3月26日,刘某某以养殖场的名义先后同相关公司签订了两份《土地租赁合同》,承包国有农场土地用于发展养殖业。2016年某区决定进行“纬四路和排污管道的修建”工程,对某区的部分土地进行征收,刘某某租赁的土地有部分在此范围。
但是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相关部门就补偿事宜一直没有与刘某某进行协商,只是多次以公权力的方式强制让刘某某的家人去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但具体怎么赔偿却闭口不提,由于相关部门闭口不提怎么赔偿,所以,刘某某拒绝与相关部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但让刘某某没有想到的是,其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行为让相关部门非常的不满。2017年5月,相关部门以刘某某注册登记的养殖场未经批准,擅自搭建彩钢棚及板房为由,认定刘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因此,便向养殖场作出《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养殖场立即停工,恢复土地原貌。
2017年6月,市规划局分局又以刘某某在未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搭建板房等为由,对此进行立案,并且于同年1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限刘某某在3日内拆除。但刘某某认为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合法,于是便没有签收,随后,市规划局以拍照的方式进行了留置送达。二十多天后,相关部门组织一百多号人对刘某某的养殖场进行了强制拆除,将鱼塘等进行了破坏性填埋,鱼也因相关部门的填埋行为导致缺水而死。
不仅如此,相关部门还将刘某某多年前为钓鱼客人及家属、小孩乘凉所建的彩钢房给全部拆除,同时又将经济树木全部挖除。
面对相关部门的不法行为,刘某某再也忍不下去了,其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随后,其通过网络联系到了凯诺律师,在与凯诺律师简单地电话沟通后,刘某某决定再前往北京与凯诺律师就现在自己所遇到的问题面对面地与凯诺律师进行沟通一番。
几日后,刘某某不远万里来到了北京并与凯诺律师就自己遇到的问题再次进行了沟通。通过凯诺律师的解答,刘某某知道了此次土地征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且也从凯诺律师讲解的过程中得知,相关部门此次的强拆行为已经违反了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不合法的行为,也是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当然了,在双方沟通的过程中,刘某某对于凯诺律师的解答也是十分的肯定,并认为凯诺律师具有非常高的职业素养,不仅法律知识丰富,而且办案经验也是十分的丰富,不把问题夸大化,实事求是地告知了自己目前的一个状况。最终,刘某某在凯诺律师的建议下,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与凯诺律师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
【诉讼过程】
凯诺律师介入该案件后,第一时间就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刘某某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对整个案件展开了分析与研讨,并最终制定了一套维权方案,该维权方案在与刘某某进行沟通后,凯诺律师便马上指导刘某某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确认相关部门的强拆行为违法。
不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必须要先向法院进行立案,只有立上案以后,那么法院才会开庭审理。本以为立案会非常的顺利,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马上立案,但是让刘某某没有想到的是,在递交材料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却告诉刘某某本案不在该法院管辖内,需要到500开外的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去。当天,凯诺律师便指导刘某某又去了某市中院立案,但让其更没有想到的是,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竟然一个人都没有,随后,其便通过法院的安检处联系到了一位接待人员,但最终该还是没有在该法院立上,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该法院的工作人员又以庭长不在为由拒绝收案,让其在十月初再来立案。
面对这种情况,从没有过诉讼经验的她,马上与凯诺律师取得了联系,在凯诺律师专业的指导下,最终本案在高院立上了案,其后又转到了中级人民法院。
在庭审中,相关部门多次扭曲事实,企图达到混淆视听的目的,但是面对相关部门的这波操作,凯诺律师也是应对如流,针对本案,凯诺律师在庭审中指出,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养殖场是依法享有救济权利的,其是可以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可是,本案中,相关部门却没有给予养殖场进行救济的机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一周后,便就强制填埋了养殖场,强制拆除了彩钢棚等,这严重侵害了该养殖场的权益。最主要的是,相关部门在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就对刘某某的养殖场进行破坏性的拆除,这显然是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
【案件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凯诺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相关部门强制拆除刘某某养殖场的行为违法。
【律师说法】
实践中,类似于这样的情况非常多,但是,凯诺律师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无论养殖场是否是违法建筑,相关部门都应当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救济权。倘若在未经过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在未保障被征收人相应的权益的情况下,便依据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强制拆除被征收人的养殖场,或是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话,那则属于程序违法,且是侵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此时作为被征收人,则就需要马上咨询专业律师,并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来确认他们的强拆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