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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拆迁律师:补偿不合理,你说逼迁就逼迁?法院:征收程序违法,撤销补偿决定
【前言】
在征地拆迁中,征收补偿决定是一份特别常见的文件,该文件针对的是未在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多次沟通后仍就补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的被征收人。
换言之,如果被征收人一直认为补偿低,而拒绝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时候,征收方可能就会为了尽快拿到土地,采取各种逼迁手段,试图让被征收人搬迁,交出房屋,这其中就包括以作出补偿决定威胁被征收人搬迁这一种方式。
有的被征收人在看到补偿决定中的内容后会非常的害怕,生怕征收方强拆房屋,家里的东西被损毁,于是便因心理承受压力较小,从而被迫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交出房屋。
事实上,虽然补偿决定对被征收人的权益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而且被征收人在收到该文件时,也意味着征收方已经对自己下了最后“通牒”,但这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如果广大被征收人觉得补偿决定中的内容仍然不利于自己时,那么我们也是有办法来撤销的。
当然,撤销补偿决定也并不是一件特别简单的事情,在撤销补偿决定之前我们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比如先审查作出程序是否合法,征收中有没有存在其他的违法行为等,从而再针对相关文件提起行政诉讼,撤销补偿决定。
【案情介绍】
冯某某是广东省人,其在当地有一套合法房屋。2018年,当地因建设需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冯某某就在该征收决定确定的征收范围内。因为知道征地拆迁是利国利民的一项活动,所以其本想积极地配合征收方征收工作,可看到补偿标准后,觉得补偿特别的不合理,于是便没有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但让冯某某没有想到的是,因为其拒绝签订补偿协议,所以征收方为了让自己尽快签订补偿协议,便对其进行不同程度的逼迁。
【维权之路】
忍受逼迁之苦的冯某某,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了能找到一个专业,经验丰富的拆迁律师,冯某某不远万里来到了北京,经过多家对比,询问之后,冯某某带着希望找到了凯诺律师,经过凯诺律师的一番分析与讲解,冯某某弄清楚了是怎么一回事,同时也认同了凯诺律师的一些观点与看法,对此,冯某某当即认准了凯诺律师办案的能力,当即与凯诺律师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
凯诺律师介入该案件后,第一时间针对相关部门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提起了相应的法律程序。2018年10月,相关部门又对冯某某作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但是该征收补偿决定中规定的补偿标准,严重偏离了其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
于是,在凯诺律师的指导下,冯某某针对相关部门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按照凯诺律师制定的维权策略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律师庭审意见】
在庭审过程中,凯诺律师首先指出了相关部门作出的补偿决定中存在的问题。凯诺律师认为,相关部门在作出补偿决定之前,并没有保障被征收人选择评估机构的权利,同时也没有告知被征收人如何开展评估,整个评估过程,被征收人全然不知,也没有被征收人参加评估。
再者,根据法律法规中的规定,被征收人有权选择货币补偿、产权置换这两种补偿方式,但在此次征收中,相关部门只赋予了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权利,剥夺了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的权利,这严重违背了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侵害了被征收人的权益。
另外就是,关于补偿决定的送达程序,一般正常的送达程序应当是先以书面的形式送达给被征收人,但是本案中,相关部门却先采取了公告的方式,然后再以邮寄的方式将补偿决定送达给被征收人,这很显然送达程序不符合法律法规中规定的。
【本案结果】
本案最终在凯诺律师的帮助下,相关部门作出的补偿决定,被法院给撤销了。到判决后的冯某革等人对凯诺律师的专业给予了高度的赞扬。
【律师说法】
征地拆迁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利益,所以,无论是集体土地征收还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的征收程序、补偿安置工作一定要落实到位,保障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中的各项权利和补偿利益。
在征地拆迁中,如果被征收人遇到补偿不合理,相关部门违法逼迁,或是收到了对自己权益产生了较大影响的文件,如补偿决定、限期拆除决定等,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并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启动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他们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