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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律师:哪些土地会被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
发布日期:2023-03-21点击率:620

  北京土地征收律师:哪些土地会被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土地一般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一般指的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而建设用地通俗来讲就是用来建设房屋以及建造交通水利等的土地。未利用地就是指上述两种土地以外的土地。

  其中,耕地一般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和饲草饲料生产,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能擅自改变其用途,即不能随意占用耕地建房、修路等,用于非农业建设,需要占用耕地的,必须要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转为建设用地才可以建设。

  但实践中,肆意侵害耕地,破坏耕地用途的情况时有发生。所以,为了避免耕地流失,稳定粮食生产,国家也是下了很大的功夫,比如将部分耕地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一旦将耕地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那么则意味着,这些耕地将会被实施特别严格的保护制度,倘若违反规定,擅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那必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哪些耕地会被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呢?怎么才能知道自家耕地是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呢?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一)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比例由国务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实际情况规定。

  也就是说,上述五种耕地会被划定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应当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划定,不能一蹴而就。另外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后,应当要在所在区域进行公告,并要在农田旁边设立标志。

  《土地管理法》中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永久基本农田的位置、范围向社会公告,并设立保护标志。

  所以,农民老百姓若想知道自家耕地是否是永久基本农田,可以先查看一下农田旁边有没有保护标志,也就是公示牌,如果有的话,那说明自家耕地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如果没有公示牌,可以在土地经营权证上查看,农村土地确权后,通常都会发给大家土地证,一般土地证上会记载土地的性质,如果上面有写是永久基本农田,那肯定就是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了。

  如前面我们所说,耕地不能随意占用,但将耕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后,那就更不能在该土地上进行非农业建设了,比如在永久基本农田上挖塘养鱼,建设其他养殖场等,这是绝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