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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中,不光只有住宅房屋会被纳入征收范围内,还有一些经营性用房,比如商铺、小商店、加工厂等也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或是其他原因被征收。不过相比于住宅拆迁,经营性用房拆迁涉及的利益往往要比住宅要高很多。
所以,对于企业、商铺、商店、超市遇上拆迁的,无论是承租人还是房屋所有权人都必须要提前了解一些相关的征收信息,比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房屋被拆迁之后自己都可以获得哪些补偿等。下面我们就结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就大家最关心的补偿问题为大家来浅析一下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经营性用房拆迁跟住宅拆迁都是一样的,补偿都是由好几部分组成。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其中,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一般是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
不过,从上述的规定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一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是给予被征收人的,即房屋所有权人。如果房屋并非是自己购买的,只是租用的别人,用来经营性,那么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承租人可能就无法获得。
但是被征收人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费、装修费等之类的费用,下面我们就以企业拆迁为例,具体的就上述几个部分补偿费用具体地来为大家说一下
经营性用房拆迁一般可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拆迁资产补偿;二是拆迁费用;三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搬迁奖励费等。
拆迁资产补偿
拆迁资产补偿(包括不可搬迁设备的补偿)。对于不可搬迁的设备,因拆迁导致全部不能用的,一般可以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对于经营的场地补偿,如果是当事人租来的,那就不涉及了,但如果是自己通过划拨的方式取得的,或是购买的,那么就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给予房屋所有权人补偿。
这个补偿标准,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周边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拆迁补偿费用
拆迁补偿费用有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
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
对于可搬迁的设备,一般应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续投入使用。但是需要给予被征收人因设备搬迁和安装产生的所有损失补偿。
拆迁奖励费用
拆迁奖励费用是地方为加快拆迁进程而制定的,一般情况下,这个拆迁奖励费用是不会太高的,如果太高就需要大家提高警惕,因为这很有可能是从自己的拆迁补偿中提取出来的。所以,大家对征收方给予的拆迁奖励费用一定要进行审查,一旦发现自己家的补偿比较低,但是拆迁奖励费用比较高,比如十几、二十万的,最好先咨询一下律师,别着急签字,领钱,避免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停产停业损失费
需要大家注意的是, 停产停业损失费是必须要给予被征收人的,当然了如果房屋是承租的,那停产停业损失费则需要直接给予承租人,倘若相关部门以各种理由不予这部分补偿的话,那则是不合理的,无论是房屋所有权人还是承租人,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停产停业损失费的补偿,每个地方都有不同的标准,有的地方是按协议约定计算的,有的则是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还有的则是按利润来确定的,比如《马鞍山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如果以平均利润为标准,“对纳税企业按照征收公告日前一年税后月平均利润,一次性给予3个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提醒大家的是,经营性用房拆迁不仅会涉及承租人的利益,还会关系到房屋所有权人的利益,所以,在房屋被拆迁之后,一定要及时地了解征收信息,一旦发现征收有漏洞,评估不合理等,那么便可以有效地应对,以免自己被征收方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