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律师
成功案例
凯诺公告
- 两个月获得满意拆迁补偿,山东当...
- 【收案公告】凯诺行政律师团队介...
- 凯诺拆迁律师团队近期办案行程
- 凯诺律师团队近一周办案行程
-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海南某...
- 202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招贤纳士
- 凯诺拆迁律师团队办案行程
- 2024年凯诺律师事务所国庆放假通知
- 凯诺律师事务所中秋节放假通知
-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广元市...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东旭国际A座北楼615
电话:010-53359288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电话:010-53359288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无证房屋是不是违法建筑?
房屋征收过程中,有一种情况?是,相关部门将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予补偿。就这种情况而言,征收方往往依据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的规定。
一般所谓的违法建筑就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及《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而建的房屋,这类房屋通过没有房产证或是未办理规划手续。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无证房屋或是未办理相关规划手续的房屋都是违法建筑,如果被征收人的房屋始建年限比较早,那么就不宜认定为违法建筑。
实践中,相关部门一律将这类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的行为其实是不合法的。所以,如果遇到相关部门以各种理由,将自己的合法房屋或是这类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而不予补偿,那么建议被征收人先及时地咨询专业,然后让律师帮助自己确认一下房屋是否真正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违法建筑,如果不是,那么被征收人就需要通过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