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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养殖场拆迁补偿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1-11-09点击率:527

  土地征收过程中,不仅会征收到村民的住宅和耕地,还会征收到村民的养殖场。近年来,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许多村民纷纷建起了养鸭场、养鸡场、养鹅场、养猪场、养牛场等,而且久而久之,这些养殖场也成了不少村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且一家人的日子也是越过越好。

  不过,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镇化不断地建设,不少养殖场在此过程中被划入到征收范围内。但是从实践中来看,养殖场一旦被划入到征收范围内时,相关部门往往会打着整治环境的名号实施征收,或是常会以养殖场是违法建筑、未办理相关的环保手续、非法占用土地等理由对养殖场进行拆除,其目的是降低拆迁补偿。

  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不论是养殖场还是其他用途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后,若相关部门在没有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调查、认定,而是直接口头上就认定养殖场等是违法建筑,或是没有办理相关的环评手续等,那则是不合法的,因为这很有可能是拆迁方为了尽快完成拆迁而惯用的手段。

  此时,作为被征收人就需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及时地采取相应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养殖场拆迁一般给予养殖场的补偿都有哪些

  一般而言,绝大多数的养殖场都是建在集体土地,因此我们主要以集体土地上的养殖场拆迁为例,想必大家都知道集体土地征收的话,所依据法律法规是《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集体土地应当给予被征收农民的补偿包括土地的补偿、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等,当然还要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费,不能因为是集体土地上的养殖场就不予这部分的补偿,要不然这是不合法的。

  一、土地的补偿

  对于土地的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一般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

  养殖场拆迁中的地上附着物一般有挖掘的水井、铺设的电缆、养殖的花圃、养殖工具、附属设施等,这些都属于补偿范围,而且是不可移动的补偿。对于这部分的补偿一般需要与拆迁方协商、评估确定。

  三、厂房的补偿

  我们上述内容中有提到,很多时候拆迁方会将养殖场的厂房直接认定为违法建筑,一旦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那么给予的补偿就会非常地少。但在没有调查、认定的情况下,即认定为违法建筑是不合法的。

  如果说,养殖场在建养殖场时就办理了相关的手续,办理了环评手续等,那么就不宜认定为违法建筑,而且还需要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养殖场进行评估,并按照当地的补偿方案给予合理、公平的补偿。

  四、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在养殖场遇上拆迁时,势必会影响养殖场生产经营,因此停产停业损失费是不能少的一项补偿。不过,对于停产停业损失费的补偿标准,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拆迁方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及当地的相关政策规定确定停产停业损失费。

  实践中,如果遇到拆迁方不予停产停业损失费时,被征收人就需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及时地提出自己的诉求,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搬迁费

  对于养殖场内的设施设备需要搬迁时,那么自然就产生了搬迁费,但对于这部分的补偿,法律上也没有统一的标准,仍然需要与拆迁方进行协商。

  总之,凯诺律师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养殖场拆迁直接关系着养殖户的切身的利益,因此若遇到拆迁方不给予某一项的补偿费时,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及时地启动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