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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对于违法建筑的处理,相关部门往往本着“一刀切”的做法,将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无证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然后一并拆除。对于咱普通老百姓来说,因对法律知识较薄弱,很有可能就会认为他们说的没错,自己家房屋确实存在一些问题,然后就自行拆除。那么事实上违法建筑就只能全部“一拆了之”吗?本文,凯诺律师就言简意赅的为大家来说一下。
在了解无证房屋是否都需要拆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违法建筑。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的规定,所谓的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一般而言,城市、城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批准、核准后,建设单位可以向当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即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若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才能向市、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而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建设单位或是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是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言简意赅的说就是,无论是什么建设项目,在建设之前都必须要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若未取得,那么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那么是所有的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都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且全部拆除吗?
其实并不是的,并非所有的违法建筑都要拆除。根据《城乡规划法》中的第64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也就是说,房屋在建之前确实是没有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或是所建房屋确实是超过了当地规定的标准,那么只要能通过一些手段消除影响,就不应该一刀切的全部拆除。
比如,如果当地规划宅基地上建的房屋不能超过2层,但是您所建的房屋是4层,这明显超过了当地规定的标准,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就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来消除影响。但如果不能通过改正来消除影响的, 比如在只有一层房屋的情况下,房屋高度却高达10米左右,那么,对于这种情况,相关部门则是可以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的。当然了,即使房屋是非拆不可的违法建筑,也相关部门也要依法拆除,直接就拆是不行的。
另外,凯诺律师还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城乡规划法》施行之前的房子、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违法建筑以及拆除后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房子,不能因未办理相关手续就认定为违法建筑且拆除,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这几类房子在拆迁时也要给予相应的拆迁补偿。
凯诺律师再次提醒大家,如果房子真的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且收到“责令限期拆除通知”,千万不要急忙慌的就拆除,可在救济期限内咨询专业律师,把握住维权时机,尽早的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