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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诺律师讲解征地拆迁中常见的陷阱与应对技巧!
发布日期:2020-09-24点击率:793

  老百姓的房屋土地被国家征收已非常的常见,而且征地拆迁又不是小事,往往涉及到很多人的权益问题,不过似乎我们可以看出,只要一有拆迁,老百姓就会遭受到强制拆除、骗拆、误拆、补偿不合理、补偿不合理等情况。那么,遇到这些情况时,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凯诺律师就为大家来介绍一下:

  一、不给看征地批文和征收公告,口头通知征地、拆房

  这在征地拆迁中是比较常见的一种违法征收方式,大多数都发生在农村。拆迁方想利用老百姓对法律意识的薄弱,试图以这种比较含糊的征收方式征收老百姓的合法房屋及土地。

  应对:因此,在遇到没有手续的情况时,被征收人可以直接要求拆迁方出示相关文件,然后再到当地相关部门或省市征地信息平台查询当地的征地拆迁项目是否有征地批文。如果拆迁方拿不出或是查询没有批文,那被征收人是可以拒绝一切文件上面的签字的,拒绝拆迁的。

  二、签空白协议

  签空白协议对老百姓来说有很大的风险,一般空白协议上面没有具体的补偿数字,打款日期,甚至是没有拆迁方的盖章等是有很大的问题,如果一旦签了这张空白协议,那么你的补偿很有可能并不是之前所谈好的,到手的补偿也可能会损失一半。

  应对因此,当拆迁方拿着什么都没填好的空白协议时一定要注意,补偿协议上面必须要盖有拆迁方的公章,然后细心看完所有的补偿条例,在没有疑问的情况下再去签,其次还要留存原件。补偿协议必须是双方各持一份的,如果他们都拿走了,那说明也会存在问题。

  三、先搬迁,后补偿

  先搬迁后补偿,不用说,大家都非常的熟悉,不过这明显是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拆迁,都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大原则。《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应对:应约定好补偿的给付期限,以及补偿到手之后多少日内搬出。其次被征收人也一定要坚守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在补偿还没有达成一致到手的时候最好是先别搬离要被拆迁的房子。

  四、拿旧文件或老补偿标准来定拆迁补偿标准

  不出示公告批文及补偿安置方案,而拿着一些文件或拆迁补偿标准来谈拆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城市房屋征收应当参考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同类房屋的市场价值来补偿。相关法律也规定,土地征收要确保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应当3-5年进行更新。

  应对:被拆迁人,在面对补偿协议时不能急着去签字,可以先与对方心平气和的积极协调,如果真的协调不成了可以用法律途径维权。

  五、强制征收与拆迁

  如果拆迁方不再跟你谈判,而是直接告诉你你的房子是违建的或是让你早点搬离,而且限制在几天内要拆除的,这就要小心了。往往拆迁方为了达到目的,会使用各种方式逼迫你搬迁。

  应对:不过,强制征收与拆迁是建立在征收补偿决定之上的,如果没有发布征收决定或者征收补偿决定,没有拿到补偿款就要拆除房子是中直接占用土地的话,那他们就是违法强制拆迁了。这个时候我们必须要采取维权行动,利用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六、没有协议口头承诺的好处

  拆迁方为了达到拆迁目的,除了各种逼迫拆迁之外,还会口头承诺许多对你有益的事情,如果没有形成合法的书面文件,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是可以随时反悔的,而拆迁方承诺各种好处的目的也是为了能够让被征收人尽早的签字。

  应对:因此,面对各种口头承诺的好处,被征收人一定要经得住福利诱惑,看到补偿协议确定无异议时再签字也不迟。

  七、故意询问你心中的补偿价

  拆迁方所谓的询价只是想摸清你的心理底价,然后决定下一步的谈判策略。如果要价不高,拆迁方则会在你报出价格的基础上再压一压,然后尽快的会让你签订补偿协议。如果你要价超出拆迁方的预期,那么下一步你很有可能面临的是暂时的搁置或者是能给你施加压力的强制手段,总之,在没有形成相对平等的谈判平台的基础之上,报价无论高低,都会使你陷入被动。

  应对:因此,在拆迁方的真实补偿价还没有出来之前,被拆迁人最好是先不要贸然报价,否则很有可能会吃亏。

  八、预签协议

  预签协议也是拆迁方的套路,通常他们都会说就是看看有多少人愿意拆迁,如果签字的人达不到百分之多少就无效,所以就会让你先签,到时再做下一步调解。这个时候如果你签字了,那就是掉入了拆迁方的陷阱。

  应对:所以,不管拆迁方说的多么的好听,只要是补偿不合理的时候都不要轻易签字。

  九、牵连式拆迁

  在征地拆迁中这个方式可以说很多被拆迁人都被拆迁方的这招所折服。

  因此,必须要注意一下,要不然很容易导致补偿偏低。

  十、以租代征

  “以租代征”是一种违法占地、违法用地的行为。近年来,国家一直都在严厉打击严厉制止“以租代征”行为。“以租代征”躲开了用地正常的审批,严重扰乱用地计划。由于“以租代征”具有很强的诱惑性,一些用地单位为了规避占补平衡和税费义务,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摆脱用地指标限制快上项目,使得“以租代征”的情况越来越多。

  应对:被征收人首先要考量一下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便可以拒绝签字。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一、少批多占

  这类征地项目是有批文的,但往往批文内的范围很小,但到实际拆的时候却超出了很多,因此近年来这也成了土地违法的又一种常见的表现形式。

  应对:对此被征收人要申请信息公开,然后仔细审阅,看看你在不在此批文范围内。如果不在,那就要小心了,要及时的咨询专业拆迁律师帮助自己维权。

  十二、未批先占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上述法条可以得出结论,审批手续是认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合法性的重要依据,集体土地上所谓的审批手续即是俗称的“征地批文”,但按照法定程序,行政机关如果想得到征地批文是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部分行政机关为达到快速占用土地的目的,则往往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直接占用集体土地,此时便涉及到违法占地,因此,老百姓在判断行政机关是否涉及违法占地时,对“征地批文”进行审查就十分关键。

  应对:对于这种情况,要积极采取维权措施。

  对此,在遇到征地拆迁时,被征收人一定要知晓这些最普通的陷阱,早了解早预防。如果遇到了那就要用法律来维权,如果使用违法手段既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还会受到相应法律的惩罚,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