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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前拆迁律师给的“10点提示”!
发布日期:2020-06-17点击率:625

  在拆迁中,对于被拆迁户来说,拆迁补偿是最为重要的。如果补偿协议没有签订好,很可能就会让拆迁补偿款大打折扣。因此,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环节是至为关键的环节。

  所以,签协议,也是个“技术活”。什么文件该签,什么时候签,如何签等,都是需要考究的。今天,凯诺律师就为大家带来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签,律师给的“10点提示”,来帮助大家更好的签订协议,拿到满意的拆迁补偿!

  注意拆迁协议是否有编号

  大家都知道,拆迁不会只是一户两户,往往涉及到上百户人家,此时拆迁方就需要逐一的与每户同意拆迁补偿事项的拆迁户签订补偿协议,但为了不混乱,拆迁协议上面一般情况下都会有不同的编号。

  因此,被拆迁人就需要注意看自己的补偿协议上面是否有编号,同时也要注意自己手里的协议编号是否与拆迁方的一致(协议一般是一式两份)若发现不一致要及时的提出来。

  拆迁方的信息

  一份合法的协议,在协议最开头都会有甲方、乙方具体的姓名、单位名称、双方详细地址以及其他相关信息。此时被拆迁人就要注意对方或是自己的相关信息是否正确,另外还要问清楚对方是否有权与自己签订协议。根据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从这条规定看来,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力组织实施土地征收行为,同样,也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权力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

  如果是相关部门设立的临时部门,比如房屋征收部门、拆迁指挥部等与自己签协议,必须要出示授权委托书。

  明确被征收房屋情况

  拆迁协议中必须要明确被征收房屋的基本情况,比如被征收房屋位置、面积、用途等。

  明确拆迁补偿款数额

  拆迁协议里面,必须要写上双方谈好的补偿数额,被拆迁人如果发现这一栏是空着的,被拆迁人可要求对方写明,若对方以各种理由搪塞或是推脱的话,建议不要在拆迁协议上面签字。

  明确安置房位置、面积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或是《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被拆迁人可以选择产权置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的,在拆迁协议里面也必须要明确安置房位置、面积、结构、朝向等。如果这一栏没有写明的话,那么被拆迁人可以拒绝签订补偿协议,及时的咨询专业律师维护权益。

  明确停产停业损失费

  住宅拆迁虽然没有这一项补偿,但是企业、养殖场、商铺拆迁都会涉及到停产停业损失费这一项补偿。因此在拆迁协议里面,要把停产停业的损失费、支付时间、支付期限等一一的列明。如果没有,可及时维权。

  明确临时安置补偿费

  一份合法的拆迁协议里,临时安置补助费是必不可少的一项。想必大家都知道,被拆迁人选择产权置换时,往往拆迁方提供的不是现房,而是期房。

  因此,被拆迁人就需要自己租房住一段时间或是住进拆迁方提供的周转房。如果提供的是周转房,那么拆迁协议里面就要明确周转用房的相关信息,比如地理位置等。

  如果是被拆迁人自己租房住,那么必须要明确安置补助费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同时还要明确,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搬进安置房,那么之后所产生的安置补助费该如何算。

  再次提醒大家,拆迁协议里面一定要明确过渡期间的一切事项,否则,受苦的终究是被拆迁人自己。凯诺律师建议不懂时,请及时的咨询律师。

  明确拆迁补偿方式

  我们上面说到了,被拆迁人是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置换的,无论被拆迁人选择哪一种补偿方式,协议里都须明确。

  明确搬迁期限

  这一项也是不能少的,实践中,往往有少的拆迁方为尽快完成拆迁工作,通常在与被拆迁人签完协议之后立马就将房子给拆了,虽然是签订了协议,但这种行为同样会给被拆迁人造成极大的损失。

  因此,必须要明确搬迁期限,在搬迁期限未满时,拆迁方是不能随意进行拆除的。如果期限未满,被征收房屋就被拆,那被拆迁人同样有权依法提起诉讼维护权益。

  明确违约责任

  明确违约责任至关重要。因为在实践中,拆迁方签订补偿协议之后常有不履行或是不认账的情况,因此在遇到此问题时,那么可拿着协议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