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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一分钟教你查询征地补偿标准、及其它相关文件!
发布日期:2019-07-22点击率:1097

  土地征收关乎着老百姓被征收后的生活,因此,无论是以何种名义实施的征收,都应当在征地过程中确保被征收人应有的权利以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那么,征地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有权知道哪些信息呢?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第十一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从以上法律法规中我们可以知晓,在土地征收中,被征收人不仅有知情权,而且还有权知道此次征收过程中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决定、房屋登记调查结果等内容。

  对于以上这些事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规定,征收方应当主动公开。可是在实践过程中,因被征收人与拆迁方之间信息的不对称,导致被征收人在征地中知道的信息是少之又少,而且有地方还存在征收方以各种理由不公告、公告内容不完整等情况。这些都是严重侵犯被征收人权利的行为。

  近日,凯诺律师在去现场调查询问时,就有不少村民反映说,我们没有看到过征地公告以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他们也没有发给我们什么文件,真正开始征收时,我们才知道地已经被占了,而且什么书面文件都没有。

  面对这种情况,不少被征收人可能就沉默了,或是四处打听人家,那么要想知道征地信息只能等着他们下发文件或是打听来知晓吗?被征收人该如何了解征地信息呢?

  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今年四月份,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正式上线运行了。也就是说,被征收人可通过网络查询了解征地信息。

  该平台集合了国务院批准用地信息和全国31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征地信息,被征地拆迁者可通过“项目名称”“批准文号”“行政区划”等多个字段准确查询所需信息。以下是操作步骤:

  首先,从网络上搜索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打开网站在页面中找到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如下

  查看征地批文时,大家首先先点击图1当中的红色框区域,进入跳转页面之后大家可看见“国务院批准用地”、“省级征地信息”点击他们然后进行检索如图2红色框区域,当然大家也可通过项目名称以及批准文号进行搜索,在红框内输入名称以及批文号点击搜索即可。

  对于征地公告、补偿方案等大家可通过点击相应的所在省、市、区“关键词进行搜索查询如图4所示

  除了以上方法,还可通过各省、市、区的征地信息公开系统查询,以甘肃为例:

  从以上图中我们可以看到,甘肃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征地报批信息、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以及征地补偿标准等。

  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征地拆迁是涉及众多老百姓的一项大工程,当遇到自己不明白或是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疑问时,一定要咨询专业拆迁律师,避免遭受没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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