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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诺广西厂房拆迁胜诉案:企业厂房拆迁前被认定为违建,看凯诺律师如何两次撤销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2022-01-28点击率:965

   【基本案情】

  罗先生在2006年因广西自治区东兴市某地招商引资政策而在当地开始生产经营自己的泡沫厂,十几年来一直合法经营从未有任何部门提出过异议更不存在行政处罚。然而,2020年因泡沫厂所在地即将有房地产商等进入使用,有关部门开始找到罗先生协商拆迁事宜,但由于给罗先生的补偿标准大大低于厂房市场价值,罗先生一直没有同意签订协议。

  多次协商后有关部门一直没有提高补偿标准,故拆迁协议始终没有达成。为了早一天逼迫罗先生就范,有关部门打起了歪主意,开始从查处所谓“违建”的思路上做文章。于是在2020年6月17日给罗先生首次下发了行政处罚通知即《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看到行政处罚书后罗先生十分愤怒,想到自己兢兢业业在当地经营了十多年,依法纳税为国家做贡献,怎么现在可能要征收了而自己的厂房就成了违法建筑?罗先生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但是罗先生毕竟年岁已高,于是就直接联系了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并将案件委托给贾启华、张海东律师团队处理。

  凯诺律师团接受委托后便随即把这一次的行政处罚直接诉至了法院,在拿到对方证据后,律师经过研判告诉罗先生这次行政处罚有很大机会撤销!更为巧合的是,在开庭时两位律师在证据审查阶段发现了对方程序违法的端倪,便仅仅抓住这一点不放,直接指出对方违反法律规定提交证据,对方慌乱之际道出实情,确确实实的把超期申请延期举证给实锤了。最终法官当庭确认对方逾期举证视为没有证据,此后判决撤销了该行政处罚。第一次与对方的诉讼交锋以罗先生的完胜而告终!

  然而,一波按下一波又起,有关执法部门竟然又于2021年春季作出了第二次行政处罚,凯诺律师们发现败诉了一次后的对方此次准备较为充分,但罗先生经营了十多年泡沫厂的事实不容改变,人民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障。再次诉至法院后律师们从细节着手,再多次与罗先生沟通当年事实,更是对办证相关程序进行了多方考证,最终以严谨的事实与逻辑说服法官认同了原告观点,由于贾启华律师、张海东律师提出的观点过于犀利无法反驳,被告不得不自行撤销了第二次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结果】

  罗先生起诉的两次行政处罚决定全部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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