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获得满意拆迁补偿,山东当...
【胜诉公告】海南某村委会复议县...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海南某...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团队介入海...
凯诺征地律师团队近期办案行程
凯诺律师事务所2025年春节假放通知
凯诺律师事务所2025年元旦放假通知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云浮某...
凯诺兰州拆迁纠纷胜诉案例:镇政...
【收案公告】凯诺拆迁律师介入海...
电话:010-53359288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2024年3月13日至4月1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7月9日正式向我市反馈督察报告。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组建专门班子,迅速部署《永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起草工作。《整改方案》制订过程中,多次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意见,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政府专题会先后研究、讨论、审议,目前,《整改方案》已按《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相关程序审批到位,向社会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要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和“守护好三湘大地的青山绿水、蓝天净土”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美丽永州建设,倾力打造“湘江源头”“千年鸟道”生态名片,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
《整改方案》确立了四个方面整改目标: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走深走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更加牢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责任进一步压实,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妥善解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稳步提升。二是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以“污染消除、生态修复、群众满意”为总要求,扎实推进督察报告反馈的56个问题整改,其中,立行立改长期坚持1个,2024年完成整改26个,2025年完成整改24个,2026年完成整改3个,2027年完成整改2个。三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着力解决一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自然保护、矿山修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四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全过程管理制度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控,确保环境安全。
《整改方案》列出了整改措施清单。对每个问题逐一明确整改实施主体、市直督导和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实行清单化管理。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突出系统整改,提出了四大类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各级各部门要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主动出击,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整改,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要贯彻落实“两山”发展理念,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提质增效产业发展,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要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地监管能力水平,推动生态系统功能整体性提升。二是聚焦工作重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及时有效解决信访投诉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要统筹协调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三水共治”,推进落实县市区委“五人小组”包保重点流域负责制,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全市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要深入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精准开展污染源头风险管控,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同时,要强化垃圾收集处置,确保餐厨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全过程管理制度。要强化养殖行业监管,做好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要强化矿山生态破坏问题查处和保护修复,坚决打击非法开采,坚持“谁开发、谁治理”和“边开采、边修复”,统筹开展矿山生态修复。要强化工业园区及企事业单位环境管理,完善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收集配套管网建设,加强日常管理。三是加大整改力度,切实消除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风险隐患。要坚持源头防控、系统治理,以督察整改为契机,抓紧排查整治、清理旧账、化解积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做到完成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已整治到位的问题,坚持跟踪问效,防止反弹,建立完善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四是完善责任体系,全面构建大环保格局。要严格落实《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部门“三管三必须”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的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深入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要提升监管监测执法能力建设,有计划、有步骤解决能力建设问题。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6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永州市委、市政府全面领导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调度。整改督导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案件查处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宣传报道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县两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范围内整改工作负总责。二是规范销号管理。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生态修复、污染消除、群众满意”的总体销号标准和“初审、申请、核查、公示、备案”的程序,实行台账管理、对账销号。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实行一月一调度一督办,通过警示约谈、公开通报、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约束措施,全力助推问题切实整改,确保污染问题不反弹。四是强化资金保障。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同时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污染防治,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五是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问题整改进展,深入宣传整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和部门加大曝光力度。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志愿者参与整改监督工作,利用群众力量推动整改。六是严肃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整改成效差以及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以及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以及谎报虚报瞒报的,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严肃、精准、有效”的原则问责到位。
下一步,永州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提出的“守护好一江碧水”和“守护好三湘大地的青山绿水、蓝天净土”等重要指示精神,从严抓好问题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以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向省委、省政府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来源:今日永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