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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移交第31批信访件
发布日期:2024-06-12点击率:234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移交第31批信访件

  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弦、通讯员李斌)6月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交办信访件92件(来电67件、来信25件),其中重点交办件2件(来电1件、来信1件)。截至6月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省交办31批信访件,共2727件(来电1959件、来信768件),其中重点交办件274件(来电154件、来信120件)。根据督察工作要求,交办信访件已全部按照“6小时全链条式”交办机制,交办到各市州办理。

  从6月8日交办的第31批信访件分布情况来看,武汉34件、襄阳11件、宜昌5件、黄石5件、十堰2件、荆州4件、荆门3件、鄂州5件、孝感3件、黄冈10件、咸宁1件、恩施4件、仙桃2件、天门1件、神农架1件、省直部门1件;从污染类型来看,水污染25件、大气污染38件、噪声污染29件、土壤污染19件、生态破坏19件、其他污染11件(部分信访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

  截至6月8日,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信访(应急)处理组累计收到信访件办理报告2058份,已办结693件,阶段性办结1365件;其中情况属实1915件,不属实143件;责令整改610家,立案处罚157家,罚款金额427.4771万元。

  根据工作安排,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4年5月8日至6月8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7-82662776,专门邮政信箱:湖北省武汉市A246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的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