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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西晋中反馈督察情况
发布日期:2024-03-11点击率:215

  中新网山西新闻3月9日电 近日,山西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晋中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报告,经山西省政府批准,督察组向晋中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

  督察认为,近年来,晋中市委、市政府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坚持高位推动、科学谋划、精准施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2023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62,同比改善4.1%,全省排名第3;PM2.5浓度3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9.6%,全省排名第1;地表水国考断面优于Ⅲ水体比例达到85.7%,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大幅改善。

  晋中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对督察组交办的167个立行立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督察指出,晋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但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部分干部对环境污染长期性、反复性缺乏清醒的认识,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理解不够深刻,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责任感不强等;统筹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治理不够有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彻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仍需加力;固废危废整治不够有力有效;资源开发生态破坏问题屡禁不止。

  督察要求,晋中市各级党委、政府在履行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上有更大担当,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正确处理好五个方面重大关系;在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上有更强定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在实施“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上有更实举措;在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上有更好作为,进一步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合力推动整改任务销号“清零”。

  晋中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送山西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追究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督察组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晋中市委、市政府处理。

  晋中官方表示,要把督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扛牢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答好生态环保这一必须完成的政治必答题,确保督察发现问题全面彻底限期整改到位。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把整改任务和要求明确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台账式管理、清单化跟进,确保按时按要求销号。

  同时,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度攻坚夏季臭氧、散煤清零、柴油货车、扬尘污染,有序推进“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促进该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在全省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奋勇争先、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晋中篇章提供良好生态环境支撑。(完)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