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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不得以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由 随意启动应急响应
财联社1月26日电,生态环境部25日公布《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规则,规范重污染天气应对,强化区域应急联动,加快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修订和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效果评估。生态环境部明确,要“规范重污染天气应对”,各地应根据预测预报结果和预警分级标准,依法依规及时启动和解除应急响应。不得以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理由,随意发布预警信息并启动应急响应、提高预警等级、延长响应时间。应急预案应充分考虑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等有关需求,尽量减轻对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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