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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陕西省人大常委会近期组织开展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陕西各级各部门扎实推进条例贯彻实施,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坚持齐抓共管、推进保护修复、严格执法监管,秦岭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秦岭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目前,秦岭核心保护区98%、重点保护区77%、一般保护区22%的面积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占秦岭总面积的45%;完成169个退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面积417.3公顷;持续推进尾矿库治理,尾矿库数量比2021年减少56座;加快秦岭国家公园、大熊猫国家公园陕西片区建设,与四川省、甘肃省共同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立法;秦岭范围99.3%面积生态环境质量达到优良等级,森林覆盖率达82%以上。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今年动态台账纳入的108个问题已销号备案47个;依法取缔秦岭范围农家乐1252家,整改提升2551家;56座整改类小水电站、126座正常生产矿山全部接入视频综合监管系统,持续加强“空天地网”一体、信息化网格化结合的监管体系。
陕西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开展河流周边涉金属矿产污染专项治理,查处非法采砂行为484起;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监管,秦岭范围53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以上,汉江、丹江出省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此外,陕西还加快绿色转型,持续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报告建议,当好秦岭卫士,抓好动态排查整治,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健全常态化长效化保护体制机制,推动绿色发展,将生态优势源源不断转化为发展优势。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