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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发布日期:2022-08-30点击率:557

  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4个方面明确21条措施,要求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持续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生物遗传资源得到全面有效保护,纵深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保护优先区域的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丧失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本底调查与评估,探索建立全省生物多样性的评估、保护与监测、影响评价和预警体系。建成生物多样性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管理平台。积极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的立法工作,强化执法监督。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面积达到11.5%,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以上,湿地保护率不低于62%,形成空间布局基本合理的自然保护地网络体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数保护率达95%,典型生态系统类型得到有效保护。

  到2035年,全省的生物多样性得到切实保护。形成类型齐全、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有效的自然保护地网络体系,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2%以上,森林覆盖率和湿地保护率保持稳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较为全面保护,长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显著改善,自然保护地建设水平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显著提高。建立完善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体系和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机制,使保护生物多样性成为公众的自觉行动。

  《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将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机制,完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制度。推行森林、江河湖泊休养生息,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打击非法捕捞,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落实有关从事种源进口等的个人或企业财税政策。

  建立重要保护物种栖息地、迁徙通道等生态破坏定期遥感监测机制,结合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十年禁渔、“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等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各种非法利用和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境的行为,强化林地、湿地等区域内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采集、运输、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案件分级管理、应急处置、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机制,对严重破坏重要生物物种、生物遗传资源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大江网-新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