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律师网—北京环保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
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生态环境部通报1-11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与《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
发布日期:2018-12-26点击率:958

  今日,生态环境部向媒体通报各地2018年1-11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与《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执行情况。

  2018年1-11月,全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共下达处罚决定书166210份,罚没款金额为135.97亿元。行政处罚力度较大的省份为:江苏、广东、河北、山东、浙江。其中,江苏(19.73亿元)、广东(15.37亿元)、河北(12.53亿元)、山东(10.25亿元)罚没款金额超10亿元。

  1-11月,全国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排名前十的地市为:广州市、石家庄市、东莞市、苏州市、深圳市、邯郸市、潍坊市、成都市、佛山市、无锡市;行政处罚金额排名前十的地市为:唐山市、苏州市、深圳市、无锡市、广州市、南通市、徐州市、东莞市、石家庄市、佛山市。

  1-11月,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排名前十的县(市、区)为:广州白云区、佛山顺德区、潍坊寿光市、天津武清区、广州增城区、无锡江阴市、北京大兴区、苏州吴江区、深圳宝安区、北京房山区;行政处罚金额排名前十的县(市、区)为:唐山迁安市、深圳宝安区、佛山顺德区、无锡江阴市、上海崇明区、淄博临淄区、常州武进区、泰州泰兴市、苏州昆山市、广州增城区。

  1-11月,全国实施五类案件总数为36302件,比去年同期(35667)增长1.78%。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691件,比去年同期(1046)减少33.94%,罚款金额9.85亿元,比去年同期(10.75亿元)减少8.41%;查封、扣押案件19903件,比去年同期(16429)增长21.15%;限产、停产案件6196件,比去年同期(7842)减少20.99%;移送行政拘留7145起,比去年同期(7827)减少8.71%;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367件,与去年同期(2523)减少6.18%。

  《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数量较多的为江苏、广东、安徽、浙江、福建、陕西六省。案件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明显的为重庆(109.15%)、广西(95.24%)、天津(66.80%)、海南(42.17%)、陕西(35.45%)、内蒙古(35.40%)六省(区、市)。

  1-11月,配套办法案件数量排名前十的地市为:台州市、广州市、吕梁市、西安市、徐州市、无锡市、泉州市、宁波市、合肥市、苏州市。截至11月底,全国所有地市均有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案件。

  1-11月,配套办法案件数量排名前十的县(市、区)为:广州白云区、阜阳临泉县、合肥长丰县、泉州晋江市、深圳龙华新区、西安鄠邑区、吕梁交城县、常州武进区、徐州丰县、连云港赣榆区。截至11月底,有118个县(市、区)没有适用配套办法案件。零案件县(市、区)较多的省份为山东、湖北、湖南三省。

  附件1

  2018年1-11月环保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区域分布表

附件2

 2018年1-11月一般行政处罚案件数及罚款金额表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迁资讯,快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平台吧!当您遇到拆迁问题时求助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我们会用我们的专业技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凯诺拆迁律师维权热线:400-67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