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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将严控占用山水林田湖草资源
昨日,东南快报记者从福州市建委获悉,市建委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城乡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方案》(简称“方案”),该方案旨在加强房屋、市政、交通、公路、水利等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按照系统工程的思路,全领域、全地域、全过程开展城乡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切实加强对占用山水林田湖草资源建设项目审核审批的管理,严控审批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山水林田湖草资源的建设项目。
确需审批的,应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要求。凡占用市中心城区重点区位山水林田湖草资源的项目,必须报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凡占用省道、县道、乡道两侧,城镇、村居周边山水林田湖草资源的项目,必须报县(市)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来源:东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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