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个月获得满意拆迁补偿,山东当...
- 【收案公告】凯诺行政律师团队介...
- 凯诺拆迁律师团队近期办案行程
- 凯诺律师团队近一周办案行程
-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海南某...
- 202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招贤纳士
- 凯诺拆迁律师团队办案行程
- 2024年凯诺律师事务所国庆放假通知
- 凯诺律师事务所中秋节放假通知
-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广元市...
电话:010-53359288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近期,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以《管不住的焦化厂?》为题报道了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陵煤化工”)长期违法排污导致环境污染问题。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督促当地有关部门依法严惩恶意违法排污行为。
经查,涉事企业存在大量环境违法行为。一是环评、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黄陵煤化工200万吨/年焦化及配套甲醇项目曾存在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的环境违法行为;甲醇驰放气综合利用制合成氨项目曾存在未批先建并投入生产违法行为。二是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焦炉推焦装煤作业过程中地面除尘站不正常运行,筛焦工段除尘装置长期不运行;企业动力车间部分烟气直接排放。三是超标排污。企业动力车间、2号焦炉外排烟气超标;熄焦水污染物超标;污水处理站出口水质超标。四是规避监管。企业采取停止推煤装焦作业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方式,规避陕西省环保厅现场执法监管。此外,当地监管部门“只查不管”、“以罚代管”问题突出。
目前,陕西省环保厅与延安市政府组织相关单位依法查处涉事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一是依法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陕西省环保厅责令黄陵煤化工停产整治,罚款410万元,对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向陕西省公安厅进行了移交。二是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延安市、黄陵县纪委和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对4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延安市、黄陵县两级纪委分别对政府及监管部门27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约谈2人、诫勉谈话7人、警告处分11人、书面检查3人、记过处分2人、提醒谈话2人;陕西煤化集团对黄陵煤化工13人进行了处理,5名领导免职、3人行政记过、5人予以经济处罚。来源:中国环境修复网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迁资讯,快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平台吧!当您遇到拆迁问题时求助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我们会用我们的专业技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凯诺拆迁律师维权热线:400-67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