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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建立跨部门生态警务协作体系,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近日,重庆市公安局和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5年版)》,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本次主要修订可概括为“一扩大三调整四增加”。
一扩大
扩大举报范围。举报范围从18项增加到34项,如擅自经营处置危险废物、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重点排污单位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涵盖更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三调整
调整举报途径。市民可拨打市生态环境局举报电话023—89071217以及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23—63963682进行举报,也可在“美丽重庆”微信公众号留言举报,还可以来信举报,收信地址为重庆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邮编:401122(需注明有奖举报)。同时,鼓励媒体工作者参与有奖举报工作,增加线索来源。
调整奖励方式。根据举报线索查证属实情况,给予500元、1000元、2000元奖励,对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举报情形,按罚款金额的5%给予奖励。
调整奖励主体。奖励主体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生态环境部门”调整为“由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公安局受理的举报,奖金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发放”。
四增加
增加匿名举报。举报人可匿名举报,并相应明确了匿名举报的奖励发放方式。
增加刑事案件举报奖励。对追究刑事责任的举报情形,按照违法行为罚款上限金额的5%给予奖励。
增加突发环境事件奖励。对通过举报避免或及时发现突发环境事件的,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等级相应给予10000元、30000元、50000元、100000元奖励。
增加重复举报奖励。举报案件被查处后,违法者再次出现违法行为的,举报人可继续举报并获取奖励。
重庆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25年版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有奖举报办法是公安机关会同生态环境部门推动落实“一件事”改革的一种全新尝试,体现了两部门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有效预防突发环境案事件的决心。广大市民群众举报的线索一旦涉及刑事案件,举报奖励都是10000元起步;违规企业再次出现违法行为的,举报人可继续举报并获取奖励;如果举报人属于被举报企业内部工作人员,还要额外给予10000元奖励。大家可以看到,此次有奖举报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前所未有,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携手共同守护我市生态环境安全。
下一步,市公安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强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保护好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举报奖励制度的有效实施,并取得好的效果。来源:上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