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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11-11点击率:30

  11月7日,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印发《襄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明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襄阳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重点和行动举措,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持续推进我市大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目标指标,即到2025年,襄阳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44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76.9%,重污染天数不超过10天。“十四五”期间氮氧化物重点工程累计减排总量达到5500吨,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累计减排总量达到2630吨。六个县(市)全部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实施包括严把“两高一低”项目准入关口、加快淘汰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控机动车尾气排放、狠抓扬尘污染防治、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大气污染预警应对体系、强化机动执法和交叉执法等在内的32项务实举措,科学谋划大气污染防治路径,持续推进结构调整,强化源头防控,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构建大气污染多元共治新格局。

  此外,《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考核、实施全民行动三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为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驾护航。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和大气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县(市)领导班子政绩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高质量发展考核,通过资金分配、项目审批、荣誉表彰、责任追究等方式实施激励和惩戒。同时,强化企事业单位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来源:襄阳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