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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
发布日期:2023-04-24点击率:403

  转自:中国环境报

  本报讯 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关中地区尤其是西安、咸阳、渭南3市空气质量在全国重点城市排名靠后问题。为扭转上述地区空气质量被动局面,进一步传导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压力,全面提升大气污染治理水平,陕西省委、省政府已组建3个专项督察组,对西安市、咸阳市和杨凌示范区、渭南市(含韩城市)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

  此次专项督察从省级部门、生态环境系统抽调了具有督察检查和环境执法经验的63名工作人员,分3组开展专项督察。已于日前进驻5个市(区),进驻时间将达两个月。

  此次专项督察主要对象是5个市(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及其相关部门,并下沉至县(区)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下沉督察等方式开展工作。

  重点督察涉大气污染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落实执行情况;2022年以来大气污染治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推进不力、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及失职渎职责任人的问责情况;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督察和交叉执法移交的、被中央和省上挂牌督办约谈和新闻媒体曝光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治理突出问题等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进驻结束后,将形成专项督察报告和责任追究问题清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后,在被督察市(区)召开反馈会,反馈相关报告。相关报告还将通过省、市(区)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